不堪假法屢侵魂,天露殺機
出句:不堪假法屢侵魂,天露殺機 [冷峻]http://www.banmoge.com/attachment/2_94_77c0036736930d1.jpg
从这句中我怎么联系不到发哥?
绿竹青溪 发表于 2013-6-17 17:41
-----------------看不到發哥象冷殺手麼?他吸煙被人控告,但原告(警察)不敢以真面目見人,只以PC13602代號告人,發哥要反告其誣告,欺淩,跟蹤,違反人權。卻不知他是誰,你說法律是不是公平?
以PC13602代號告人,似乎还好,毕竟有个代号!
豆瓣儿 发表于 2013-6-18 07:52
-----------------告人者,怕被人報復,而隱其姓名,使人不知他是誰。那麼人家要反告他就沒有途徑了,這在法理上是荒唐的,就算人家的報復,是如何的邪惡。你不讓人家報復,還是“懦夫”。因為你做過什麼事,使人會這樣對你呢。。
另外,我不知你是誰,我如何考慮是否反告你呢?假如你是上帝,我告上帝犯罪,是不是違反天條,是要誅九族的。這叫我怎麼辦呢?
本帖最后由 陈显兵 于 2013-6-18 14:31 编辑
冷峻 发表于 2013-6-18 09: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PC13602代號告人,似乎还好,毕竟有个代号!
豆瓣儿 发表于 2013-6-18 07:52
冷兄何故扯上法律层面呢?不甚明。
你好像在写「维基解码」。???
难道被控烟办捉到,罚款1500元,印象之中你不吸烟。 陈显兵 发表于 2013-6-18 14: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冷兄何故扯上法律层面呢?不甚明。
你好像在写「维基解码」。???
所謂君子不立於訴訟之間就是這道理,現在是告到你頭上來,避無可避,改天我有興趣還會把那告票或通緝令影印上來。。我暫沒興趣同其認真,不然他將周身蟻。。。。:lol:handshake
冷峻 发表于 2013-6-18 15: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謂君子不立於訴訟之間就是這道理,現在是告到你頭上來,避無可避,改天我有興趣還會把那告票或通緝令影 ...
在法律面前沒有君子小人,香港法院外的一支秤告訴世人在法律面前不能差分毫。
這是香港可愛之處,也是香港司法獨立的表現。
通緝令?政府罰款不交,天涯海角都在通緝,兄弟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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