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听证公告
为了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保证检察履职的公正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我院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举行公开审查、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时开始
二、地点 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案件 1、马学富故意伤害案; 2、罗启华非法狩猎案; 3、顾恩闯涉嫌招摇撞骗罪案(行刑反向衔接); 4、陈松壮涉嫌诈骗罪案(行刑反向衔接); 5、黄志华涉嫌敲诈勒索罪案(行刑反向衔接); 6、吴风景、庄斯聪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行刑反向衔接); 7、海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水质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8、督促整治医美行业非法行医行政公益诉讼案。
四、注意事项 请参会人员遵守会场纪律和公开审查、听证相关规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录音录像。 联系方式:0660-6622978
特此公告!
海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