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直学校招聘岗位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百万英才汇南粤】广东省汕尾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目前已完成笔试工作,并在报名系统公布了成绩。现就市直学校招聘岗位现场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划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岗位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应聘人员未达比例人数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选。具体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地点:汕尾市教师发展中心(地址:汕尾市城区兴海大道中段<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西北侧>,交通示意图见附件3)二楼会议室。 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工作于6月13日前完成,请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留意电话通知。递补的考生如无法取得电话联系的,视为放弃审核和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表(直接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双面打印)、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需提交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且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5月2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提供2025年5月21日前取得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5.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除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须提供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的档案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证明材料;档案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由档案保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保管档案证明材料; (2)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佐证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凭证); (3)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2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函,并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佐证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凭证)。 6.报考相近专业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部门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以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作为佐证材料。 7.考生如属于国有单位在编(岗)人员或汕尾市辖区内民办学校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9.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件或证明。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人、考生在材料复印件空白处分别签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如实提供面试资格审核材料,不如实提供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由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带齐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要求和规定。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0660-3390663。 附件:1.广东省汕尾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直学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3.面试资格审核地点交通示意图 附件1、2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获取 附件3 面试资格审核地点交通示意图
汕尾市教育局 2025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