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应该有的硬气

发布者: 流山 | 发布时间: 2025-6-10 07:21| 查看数: 12488|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教育局“不处分老师”,为教育惩戒权撑腰。近日,一位家长因孩子在学校违纪被老师用戒尺打了手心,便向教育局投诉。令人欣慰的是,教育局深入调查后给出硬核回应:这属于老师在惩戒权限内的合理惩戒,不对老师做出处理。这一处理结果获得全网力挺,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教育惩戒权的深入思考。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面临着“不敢管”的难题。一旦有家长投诉,教育部门往往不管青红皂白就约谈老师、处理老师,甚至给予处分 ,这使得许多老师因害怕惹麻烦而选择对学生不管不问,采取“放羊式”管理。这种现象带来了一系列严重后果,相关班级成绩下滑、课堂违纪率上升、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家长对学校管理满意度下降。

数据显示,某省2023年教师被家长投诉案件超3000起,约七成因“惩戒尺度”争议引发,教师惩戒权受限后,中小学生课堂违纪率上升22%,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率增加18%,家长对学校管理满意度下降25个百分点。教师不敢管学生,最终损害的是学生的成长和国家的未来。

2021年,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教师在学生违规时可以实施“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等一般惩戒,对违规违纪学生实施适当惩戒是教师的法定职权 。在此次事件中,教育局没有急于处罚老师,而是先进行调查。他们调监控、查班规,确认学生多次扰乱课堂,老师口头警告三次无效,且学校班规写明“轻微违纪可轻击手心”,老师用戒尺轻敲学生手心三下属于合理惩戒。

教育局不仅用证据说话,还向家长普法,厘清“合理惩戒”和“体罚”的区别,同时警示乱投诉行为。这种处理方式,既维护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让教师能够理直气壮地行使教育惩戒权。

当然,在支持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同时,也需要明确惩戒的边界,确保惩戒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一方面,教师要严格按照规定行使惩戒权,不能过度惩戒,避免出现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或者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等变相体罚行为。

另一方面,教师在惩戒学生后,要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帮扶,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良苦用心,实现惩戒与教育效果的统一 。比如深圳一位女老师针对带头孤立同学的学生采取停课惩戒,取得了良好效果;而浙江瑞安一位老师因不当惩戒被记过处分还被行政拘留,这正反两方面的例子都凸显了合理行使惩戒权的重要性。

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家长应当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当家长对教师的教育惩戒有异议时,应通过正当渠道合理表达诉求,而不是动辄投诉,甚至威胁、侮辱、伤害教师。

教育部门则要像唐山教育局一样,为教师撑腰,在教师依法行使教育惩戒权时给予坚定支持,同时也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合理运用惩戒权的能力。

唐山教育局此次对家长投诉事件的处理,为全国教育部门树立了榜样。它让我们看到,保障教师合理的管教权,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对于学生的成长和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家校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教师敢管、会管,学生才能在规则与关爱中健康成长,我们的教育事业才能不断向前发展,为国家培养出更多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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