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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在边缘

[陆丰] 6.19陆丰人民医院发生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视频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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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5 02: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yd129╃ 发表于 2013-6-24 22:46
是家属要求不用陪护的,因为医院派车跟陪护收费比较高,自己联系的车收费便宜好多!车就是家属自己联系的 ...

矛盾啊,车是医院的车,护士是医院的护士,司机是医院的司机。要是患者自己联系的跟医院无关,没有获批准医院的车如何从停车场出去?与医院无关又为何开除2人?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看以后的司法鉴定报告出来是否事故责任,本地的医学鉴定肯定偏袒医院的,要服众应该由非本地的第三方鉴定。即使鉴定不是事故,院方领导也负有连带管理责任,这责任不可能推卸掉的。
发表于 2013-6-25 02: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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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雪 发表于 2013-6-24 23:52
这案件只要秉公处理很简单:1人民医院对于小孩的死是否负有责任,如有,应处理追究院长和医院有关涉事医务人 ...

这事很公平的看法,也是大多数网友所支持的。
发表于 2013-6-25 02: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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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哥哥 发表于 2013-6-25 01:27
说得对!医院哪有不死人的?一死人就砸医院,那其他人还用看病吗?去哪看?去公平水库家吗?

砸医院确实不对,不过我还是支持楼上七月雪的观点。
 楼主| 发表于 2013-6-25 09: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边蓟 发表于 2013-6-25 08:17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陆丰没有真理!

发表于 2013-6-25 09: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平水库 发表于 2013-6-24 22:32
可怜的海陆丰人民!!!完全理解患者家属的激动情绪!!生命岂能儿戏!!就算家属把医院拆了,医院 ...

把他们
发表于 2013-6-25 10: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最重要。如果医患矛盾能用法制解决,有利于社会和谐。
医院过去解决的办法是比较硬的,对农民群众毫无感情可言,平时有一群好用的卡数拥簇、女院长硬字当头,普遍老百姓都是顺着医院走的,发泄的就会被教育的。
看了视频,也是几个保安身影冲过去之后,场面就混乱起来了。所谓相打无好棍,相骂无好嘴,一些人员伤了,真是太没有必要了。公共场所的危机管理这一课,保安人员还是不懂,人多的时候,一句话就会导致人命损失,群情激昂,矛盾激化那一刻,就是天王老子也是拦不住的。要降温!不能火上浇油!习近平官够大了,也要笑眯眯呢。
患者讨说法,目的是减轻失去亲人的痛苦,医者父母心,如果会做领导的,应该以慈悲为怀,疏导为主,本着有责任就依法赔偿,没有责任就给予适当补偿的原则比较有利于社会稳定。相信群众要是狮子大开口,也不是能得逞的,有惯例可循的。女院长和群众打成一片、暴露出没有驾驭复杂局面的领导能力,给政府应急维稳和新闻发布造成被动局面,这样的管理水平会将大湖山变成水泊梁山的
发表于 2013-6-25 10: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6-25 10: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6-25 11: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6-25 11: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海陆丰市 发表于 2013-6-25 10:11
法制最重要。如果医患矛盾能用法制解决,有利于社会和谐。
医院过去解决的办法是比较硬的,对农民群众毫无 ...

嗯,是个道理。现实点,像这种医患事故对患者个体走法制途径有困难不现实,因患者本身也是受害者,资源极为有限要靠自身,而医院是公家集体资源,打起官司来不用花医院领导自己的钱。所以患者在此处于劣势
发表于 2013-6-25 11: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了视频,不知原委,就不评论了。但我前几天也去医院看病了(广州)。我低烧38‘7,那给我看病的医生虽然和我一样戴着口罩,但一眼就看出是80后。问了几个问题之后,就开始写东西,然后就是每个窗口让我不停的转(付费、抽血、取药、打吊针、拿报告)就这几个动作,让一个发着烧的人就够难受的了。吊完针后,我跟医生说吊好了,还有什么要做的,他居然问我,要不要拿些感冒药!!我说你疯了吗?难道你帮我看病时,不是应该考虑到这些问题吗??
发表于 2013-6-25 12: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龙 发表于 2013-6-24 20:51
院长那么权威,没给她打就算好了!

你一个大男人还怕一个女人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魅力 -1 收起 理由
深圳海陆丰市 -1 你可要小心,院长的司机是武警退伍,武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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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5 12: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yd129╃ 发表于 2013-6-24 22:46
是家属要求不用陪护的,因为医院派车跟陪护收费比较高,自己联系的车收费便宜好多!车就是家属自己联系的 ...

为什么外面的车会比医院的便宜好多的呢?
发表于 2013-6-25 12: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月雪 发表于 2013-6-24 23:52
这案件只要秉公处理很简单:1人民医院对于小孩的死是否负有责任,如有,应处理追究院长和医院有关涉事医务人 ...

說得有理,在就在于“秉公”二字!
发表于 2013-6-25 12: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个性 发表于 2013-6-25 00:37
名字签在那里,还这样闹事,为家乡人民这样的素质感到悲愤。这摆明属于滋事,完全可以按照争当程序走啊,如 ...

醫院總是會讓家屬簽免責條款的,這樣一來是否不管什麽事情都可以歸結于意外而醫院不用付一丁點責任?

這件事情,不管是誰叫的車,或者是家屬有無要求派醫生,起碼隨行人員應當檢查車上設備,哪怕她是一個護士,都得檢查清楚!

我們應當把這件事情1分為2.
把醫療事故和打砸事件分開!!!
发表于 2013-6-25 12: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猪哥哥 发表于 2013-6-25 01:27
说得对!医院哪有不死人的?一死人就砸医院,那其他人还用看病吗?去哪看?去公平水库家吗?

醫院總是會讓家屬簽免責條款的,這樣一來是否不管什麽事情都可以歸結于意外而醫院不用付一丁點責任?

這件事情,不管是誰叫的車,或者是家屬有無要求派醫生,起碼隨行人員應當檢查車上設備,哪怕她是一個護士,都得檢查清楚!

我們應當把這件事情1分為2.
把醫療事故和打砸事件分開!!

醫院需要負責任,家屬也要負責任!
发表于 2013-6-25 12: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6-25 02:42
矛盾啊,车是医院的车,护士是医院的护士,司机是医院的司机。要是患者自己联系的跟医院无关,没有获批准 ...

不管是誰叫的車,不管家屬有無要求免跟醫生,但,不管是誰,跟車人員需要檢查車上設備及氧氣是否正常,這點是肯定的。為此,醫院是負有重大責任的!
发表于 2013-6-25 12: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木木 发表于 2013-6-25 12:23
醫院總是會讓家屬簽免責條款的,這樣一來是否不管什麽事情都可以歸結于意外而醫院不用付一丁點責任?

...

我们的态度也是这样,打砸和医疗事故不能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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