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丰县首批20名大学生与各镇签订了聘用合同,并正式到村任职。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储备新生力量,今年9月,海丰县启动首次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历时两个多月,选聘工作圆满完成,首批20名大学生村官赴任。
为强化对大学生村干部的日常跟踪管理,更好地发挥大学生村干部的作用,海丰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大学生村干部管理有关要求》,对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提出了要求,明确了镇村对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职责及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职责等。规定大学生村干部每月在村工作不少于22天,并实行签到制;年底述职时接受评议,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三分之一者,经查明核实后解除聘用合同。
据悉,海丰县委县政府把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每位大学生村干部每月可享受1200元的工作补贴,其他待遇福利参照所属乡镇村干部的待遇落实,确保大学生村官“沉得住、扎得稳、干得好”。(曾国明 陈学涛)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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