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据悉,这些重点场所包括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以及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重点品种包括酒类、肉类、水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米面制品、火锅食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地方特产等热销应节食品;重点企业包括生产经营大宗节日食品和聚集人数集中的大、中型企业。
会议还对“问题鱼翅”专项打击行动、2012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作部署。(记者 钟必远)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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