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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勝 发表于 2014-11-7 15:22 乙没钱还,你欠丙钱有能力还,将你的钱先还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叶小胖zi 发表于 2014-11-7 18:58 只能怪所信非人,欠债还钱本来如此,难不成农民百姓就不用还啊
堕落的年代 发表于 2014-11-7 18:38 问题是甲也是穷人啊卡里面的三万多块钱是救命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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