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微信“朋友圈”因覆盖人群广、发布信息易、更新速度快等特点,充斥着各种代购商品的信息,“微店”、微创业层出不穷,“朋友圈”变成了“生意圈”,由此引发的交易纠纷成为地方投诉的新热点,给消费维权带来新的课题。
一、微信“朋友圈”代购存在的维权难点
(一)身份确认模糊。目前工商部门只能管辖有登记本案的网店经营者,而微信是一种虚拟网络社交方式,好友一般是通过微信号、QQ号、手机号等形式添加,一般情况下无法确定真实身份,私人营销帐号很难找到,一旦微信“朋友圈”商品交易出现商品质量问题等消费纠纷,卖家可以拉黑名单或者注销帐号,往往出现无缘追溯的困局,无法介入处理。
(二)法律规定缺失。一方面,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微信发布广告信息,比如怎样界定广告发布者的身份,商家和转发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尚无规定。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的对象是有正规资质的经营主体,而“朋友圈”中出现的经营行为几乎都是个人经营,没有正规经营资质,若不能证明是经营者,该交易属于私下交易。消费者如果要挽回损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
(三)维权意识淡薄。因为“朋友圈”上的卖家多是身边的朋友,不少消费者几乎不太仔细辨别商品的质量就直接选择购买。即使发现是劣质产品,碍于人情面子,不好意思提出退换货,往往选择忍气吞声,而维权意识弱反过来为卖家“宰熟”提供了可趁之机。
(四)监管措施不足。一是经验匮乏。“朋友圈”代购是近两年兴起来的新型营销模式,其发布广告、商品交易与实体市场、甚至与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有较大区别,工商部门尚未有现成的监管经验。二是监测有限。商家可借助智能手机这一终端随时随地发布广告和进行交易,信息量大,且灵活分散,现有的监测工具和技术手段无法进行有效监控。三是调解困难。工商部门属于属地管理,卖家和买家发生地往往跨省跨地区,工商部门之间,工商部门与消费者、商家之间都很难配合达成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