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该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8起,其中7起行政案件,1起刑事案件,已破案1宗,追究刑事责任1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陆丰市严格按照“优生态、保资源、增效益”的要求,在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推进生态建设、生态保护和林业改革,同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涉林违法行为零容忍,相继开展了“全面清理非法占用林地”和“林业生态红线划定”等一系列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林区的稳定。(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李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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