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如何解决市区市政基础设施落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 市路灯所:加快路灯安装进度 市路灯管理所有关负责人说:“一般来说,道路上的路灯安装是在道路建设中配套的,项目里都做了规划安排。目前,品清路段至高铁站路段路灯基础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路灯所将加快对路灯基础桩、管道等的安装进度,预计十月底能亮灯。而二马路一带属于老区,在此之前设置有挂壁路灯,由于该路段商业比较繁华,一到晚上沿街商户的灯光映衬,路灯的设置则容易被忽视,没能引起重视。对于市民反映二马路没有路灯的问题,路灯所将实地调查,把市民反映的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并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市政府,希望尽快解决问题,方便市民出行。” 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按照有关要求,市区路灯亮化合格标准为90%,目前我市路灯亮化标准达96%以上。市路灯所每天晚上都会派出工作人员巡查市区主干街道路灯亮化情况,并会记录在册,一旦发现路灯故障、路灯损坏或不正常亮灯等情况,会派维修人员及时修复。他同时呼吁,保护路灯除了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的维护管理外,市民也要自觉爱护路灯。 市规划局:依据规划 落实公厕建管 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该局于2013年编制完成了《汕尾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其中公共厕所规划包括新建公共厕所规划、旧公共厕所改造规划两方面内容。该《规划》按照建设部标准编制,市区设置公共厕所286个,实际规划选址时根据市区的实际情况和周围环境做相应调整,合理布局。《规划》要求公共厕所建设进度应与该区域的发展进度同步。在公共厕所建设的同时,应注重社会公共厕所对外开放,适当减少独立公共厕所的建设。对于人口密集、用地紧张的地段,以移动式公厕代替固定式公厕,以避免新建公厕时所面对的征地困难。对于住宅小区内部,应在公共活动空间设置附建式公厕,或开放小区会所内的厕所。 市规划局负责人表示,日前已经对中心城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情况及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中心城区公厕已建成32座(其中专用公厕21座,公共建筑中配建公厕有加油站内6座、汽车站内3座、轮渡码头内1座、全民健身广场内1座)。该局指出,市区有12座公共厕所已改变使用功能或关闭使用,其中7座公厕未经批准被有关单位擅自改建为商业门店或办公场所,4座因管理问题关闭,1座已建成未启用,导致有些公厕服务半径过大,而且目前使用的公厕在城市主干路中均无标识,给市民和流动人口带来不便。目前,有关调查已经形成《关于汕尾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汕尾市区海滨大道-金湖路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意见》上报市政府。市规划局建议环卫主管部门多方筹资,兼顾综合功能,加快拟建设公共厕所的进度;责成有关单位对改变功能的公共厕所恢复其使用功能;督促市区内未启用的公共厕所尽快对外开放;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加强对配建公厕的管理,保障公厕的卫生。对目前使用的公厕应在城市主干路上设置显眼标识,予以导向,满足市民及流动人口的需要,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郑燕珊 陈善可 邓良琼 实习生 孙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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