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1日,陆丰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在汕尾、海丰两级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在海丰县海城镇将陆丰东海“2.20绑架案”的犯罪嫌疑人范某良(男,39岁,河南省信阳市人)抓获,安全解救被绑架儿童,快速破获该案。 2016年2月20日20时许,广西籍男子韦某广到陆丰市公安局北堤派出所报警称:当天18时40分许,其女儿韦某敏(4岁)被前姐夫范某良在住处(东海镇老人民路子雕网吧隔壁出租屋)抱走,19时40分,范某良打电话给韦某广称小孩在他手里,要她在一个小时内汇款五万元到范某良指定的银行账户。接报后,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陆丰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郑海陆高度重视,指派副局长林生立即组织刑侦大队快速侦破案件,解救人质。林生同志带领刑侦大队长余伟勋和精干警力赶赴北堤派出所,全力投入案件侦破工作。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范某良在东海镇消失,但其多次通过手机电话或发短信与韦某敏父母等人联系,催促交付赎金,否则将对韦某敏不利,并在每次联系后将手机关机。侦查人员一边安排人质家属与绑匪周旋,一边迅速开展各项侦查措施,寻找范某良去向和落脚点。在汕尾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侦查人员通过调取卡口监控资料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车辆,并得知其已往海丰方向行驶,最终活动范围在海丰县海城镇附近。2016年2月21日,根据情报,郑海陆同志即赶赴海丰亲自坐镇指挥案件侦破,并指示陆丰市公安局侦查民警迅往海丰开展工作,同时将被绑架儿童的父亲带至海丰继续与犯罪嫌疑人周旋,争取侦查时间。侦查人员通过大量细致的深入排查工作,最终锁定范某良的活动区域。郑海陆同志迅速协调海丰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该区域对范某良所驾红色出租车进行拉网式搜索,并在海城镇某小区附近找到该出租车,但未发现范某良及其人质。据此,侦查民警决定在该车附近进行蹲守,当晚,当犯罪嫌疑人范某良带领人质韦某敏出现在锁定车辆附近时,侦查民警果断出击,迅速将其制服,并将人质安全解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范某良供认了因与妻子离婚后关于财产方面的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便采取绑架已离婚妻子的侄女索要赎金的犯罪经过。 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良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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