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6-4-3 07:47 编辑
4月2日4时59分,市民报警称:海丰县城公园小区3巷一民宅有人纵火。
接报后,海丰警方立即组织消防、刑侦、治安、巡警、交警大队、新园派出所等警力赶赴现场紧急救援。同时县委、县政府及公安局主要领导迅速到达现场,指挥灭火救援工作。5时46分,明火被扑灭,现场搜救出1名妇女和1名中年男子。经法医鉴定,发现该名男子身上多处刀伤死亡。放火嫌疑人吕某河(男,45岁,附城镇人)当场被民警抓获。经审查,吕某河对其故意放火杀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侦办及善后工作正加紧进行当中。
转自[平安海丰]
关于海丰县海城镇公园小区发生一起故意放火杀人案的警情续报
2016-04-02 警察公共关系股 平安海丰
4月2日凌晨4时59分,海丰县海城镇公园小区3巷一民宅发生一起故意放火杀人案件。案件造成1名中年男子死亡和1名孕妇烧伤(已送往省级医院救治),火灾过火面积360平方米。放火男子被警方现场抓获。
案发后,海丰警方迅即对案件展开侦查。经进一步侦查,犯罪嫌疑人吕某河(男,45岁,附城镇人,从事摩托车修理行业)供述:因其与受害死者的儿子张某有过节,遂图报复。遂于案发当日凌晨4时多携带汽油、刀具等作案工具,单身一人翻墙潜入张家放火杀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河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
转自(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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