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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隶属的演变
——古邑今昔(2) 陈治赠 2017年1月3日
县,是行政管理机构的名称。秦确立郡县制,县是国家政权的基础。无论朝代如何更替,行政区域如何划分,郡的名称如何变化,县的建制和县的名称巍然屹立。由此可以说,知史不离县,无县不成史。
一、县制及郡县制的由来。
周朝基层行政单位的名称,称之为郡。
设县的记载出现于春秋时期。据百度相关辞条:最早设县的为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公元前740年)置县辖郡。“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辖4郡”。故春秋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这是县制的雏形。
到了战国时期,公元前350年(秦孝公19年),商鞅在秦国实行第二次变法,推行县制。县的主官,由朝延委派,消除了分封制(世袭)的弊端,有效地加速了秦国的强盛。随着边地日益繁荣,就在中央政权之下置郡辖县。并逐渐形成郡县两级地方政权。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为巩固政权,強化管理,稳定统一,确立了县制。
全国划为36郡,以监其县。后随边境的不断开发和郡治的调整,增至40余郡。郡县制遂遍行于全国。“郡县制”有三大特征:
一是中央集权。政令、律例、统一于朝廷,地方唯命是从。
二是体制精简。秦代的行政体制奉行“三三制”,即:中央(朝廷)——郡——县三级行政。县以下又分为乡——里——亭三级管理。
三是县以上的官员由朝廷委派。
秦代的郡设郡守、郡尉、郡监(监御史)。郡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全郡政务,直接受中央政政节制;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全郡军事;郡监,掌监察工作。
郡以下设县或道。县或道是秦代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单位。是承负整个统治中最为关键的基层政权。内地设县,边地少数民族地区设道。满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设县长。令、长为一县之首,掌全县政务,受郡守节制。县令下设尉、丞。县尉,掌全县军事和治安;县丞,为县令或县长的助手,掌全县司法。
县以下设乡、里和亭。乡、里是民户聚居之处。现之村落俗称乡里,源之于此。乡设三老、啬夫和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税收,游徼掌治安。乡以下为里,里设里正或里典,其职能除与乡职能大体相同外,还有组织生产的任务。三老、啬夫、游徼里正或里典,由乡、里首富担任。亭为治安组织,是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两亭之间相隔十里择要地设亭长。亭长由乡、里选择。亭遍布于城乡各要地。套用现代语言,乡、里、亭是地方群众性的自治组织。
汉继秦制,比秦更为严整。汉武帝强化、完善郡县制。不断增设新郡,一郡所统之县,一般约为20县上下。一郡总人口数以20万左右者居多,多者也可逾百万。东汉顺帝时(公元126——144年)全国共有105郡,约200余县。
二、海丰置县的历史,应以最早的史志为据。
唐代《杜氏通典》,是现有最早确认“海丰汉旧县”的史籍。《杜氏通典》于公元801年(唐德宗李适贞元17年)传世。作者杜佑,曾任唐朝岭南节度使,熱悉辖下区域。现存《杜氏通典》历经北宋、南宋、元、明数代学者相继考证校注,是经过千锤百炼的权威史籍。
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4年)问世的《太平寰宇记》,是被后世学者誉之“开史书新体,延正史之《志》,合历代典章,详述原委”的中国地理志史,再次肯定“海丰汉旧县”。
现存最早《海丰县志》,修编于明代嘉靖38年(公元1559年)。《海丰县志 .序》开宗明义称 :“海丰故汉邑也。州郡名号数易而邑未有改”。《海丰县志 .沿革》清楚确认:“汉武帝时分诸郡,於是始立县曰海丰,仍隶南海”。
史籍明确记载: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平定南越国,把岭南三郡析为九郡(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据《汉书》:南海郡辖境是东南濒南海,西到今广西贺州,北连南岭。南海郡地域包括今粤东、粤北、粤中和粤西的一部分,今广东省的大部分地区属南海郡。郡治番禺(今广州)。辖番禺、龙川、博罗、四会、海丰、徐闻等县。
三、海丰县隶属的变化。
明代嘉靖38年《海丰县志. 沿革》称:海丰三代时在要服外。《禹贡》扬州之南裔。春秋战国属百越地。秦平百越,海丰这块域,属南海郡。据此,在炎、黄时代及之前,海丰地域归属不明确。
《禹贡》是大禹治水时的地理实录。大禹将中国划分为九个州:冀州、青州、徐州、兖州、扬州、梁州、豫州、雍州、荆州。海丰地域,在舜帝、禹帝时代,隶属扬州。
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至221年),海丰地域属百越地。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全国,海丰地域属南海郡。
汉武帝元鼎6年(公元前111年),海丰置县,仍隶属南海郡。
东晋明帝太宁元年(公元323年),析南海郡置东官郡,海丰县隶属东官郡。
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置循州(今惠州市)。海丰县隶循州。隋大业初年(公元605年)改循州置龙川郡,海丰县隶龙川郡。
唐高祖武德5年(公元622年)龙川郡复名循州。海丰县隶循州。
唐中宗嗣圣年间(约公元684年),改循州为雷乡郡,海丰县隶雷乡郡。
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废雷乡郡置海丰郡,管辖归善(今惠阳、惠东)、博罗、海丰、河源、雷乡(今龙川)、兴宁六县。
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海丰郡复名为循州,海丰县隶循州。
五代十国时期,南汉乾亨元年(公元917年)析循州置祯州。州治归善县。海丰,河源、博罗、归善等县隶属祯州。
宋代行政制度,实行朝廷——路——州(府、军)——县四级。
宋真宗天禧4年(公元1020年),为避太子赵祯讳,改“祯州”为惠州。海丰县隶属惠州。
元代推行朝廷——省——路——府(州、军)——县五级行政制度。海丰县隶属广东省惠州路(以下略省称)。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设置惠州府。洪武2年(公元1369年),撤循州府,其辖地并入惠州府。海丰县隶属惠州府。
清初袭明制。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改长乐(今五华)、兴宁二县为嘉应直隶州。惠州府共辖一州9县,即连平州,归善、博罗、长宁、永安、海丰、陆丰、龙川、河源、和平。惠州10属形成。
民初,公元1914年6月,惠州府改称潮循道,海丰县隶潮循道。
公元1921年陈炯明主政广东。推行中央——省——县三级行政制度,广东实行省管县。
公元1925年7月,广东省设东江行政区。海丰县隶东江行政区。
共和国成立,推行中央——大区——省——行政区——县——小区六级行政制度。
公元1949年12月设东江专区。1950年1月撤销,改称粤东江行政区。海丰县隶属粤东江行政区。
公元1956年1月设立的惠阳专区。海丰县隶属惠阳专区。
公元1959年3月惠阳专区撤销,海丰县隶属汕头专区。
文化革命期间,国家实行中央——省——专区——县——公社五级行政制度。
公元1983年9月,海丰县改隶惠阳专区。
公元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惠阳地区建制,分设惠州、东莞、汕尾、河源4个地级市。海丰县隶属汕尾市。
目前,国家实行中央——省——市——县(区)——镇五级行政制度。
海丰县的全称。明、清两朝:广东省惠州府海丰县。民国至共和国改革开放:广东省海丰县。现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县民身份证仍称广东省海丰县)。
注:史料依据公共资源整理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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