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黄铭标) 4月2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永新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预算审查,切实做到依法审查、依法监督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副市长余红出席汇报会。 4月2日,检查组听取市政府关于《预算法》的实施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市生态环境局去年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4月3日,检查组前往陆河检查,听取陆河县人大常委会、陆河县政府关于《预算法》实施情况汇报。 彭永新要求,要继续加大对《预算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把预算法列入普法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渠道,加大《预算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要进一步加强预算决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有关时限要求。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现,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持续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健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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