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河县城部分道路禁止停放机动车辆的通告

发布者: 鸟儿有虫吃 | 发布时间: 2016-8-24 10:42| 查看数: 20907| 评论数: 6|帖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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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部分道路禁止停放机动车辆的
通告
       为了切实加强陆河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陆河县城实际,现就有关禁停路段通告如下:
      1、县城范围内公共人行道路,公共绿化带;
      2、红绿灯路口;
      3、县人民路、朝阳路沿线十字路口、T字路口道路两边;
      4、县政府门前广场、县医院、县消防路口道路两边;
       严禁各类车辆在以上通告路段禁停标线范围内停放。如有违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本通告自2016年9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陆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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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6)
回复 渔夫子 发表于 2016-8-25 00:12:06
回复 胖大海 发表于 2016-9-18 10:35:24
什么时候城区也敢下发这样的文件啊???
回复 美媌人生 发表于 2016-9-18 15:46:39
支持
回复 美媌人生 发表于 2016-9-18 15:46:45
回复 协奏曲 发表于 2016-9-18 15:46:52
很好
回复 警虚幻境 发表于 2016-9-18 15: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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