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行动】陆河各镇中秋夜开展打击销售烟花炮竹孔明灯集中行动

发布者: Armani | 发布时间: 2016-9-17 10:39| 查看数: 17758| 评论数: 2|帖子模式

螺溪镇中秋夜开展打击销售烟花炮竹孔明灯集中行动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期间全镇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炮竹、孔明灯工作,9月15日晚,螺溪镇组织由林业站、城建办、安监站、派出所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巡查队,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对镇区街道和各村进行全面巡查,加大宣传,对个别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制止,对店铺和摊点违规销售的孔明灯进行清理和收缴。此次整治行动共清查店铺46间,临时摊点18个,收缴孔明灯280个,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行动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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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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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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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田镇开展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孔明灯的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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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中秋节期间全镇严禁销售、燃放烟花、孔明灯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15日晚7时30分至10时30分,我镇会同县市场质量管理局、林业局、公共事业局、交警大队、县团委志愿者、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共100多人开展集中行动,分别对螺河两岸、岳溪公园、泰安桥、河中桥、内洞桥等重要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同时,我镇派出巡查小组在县城周边村委进行巡查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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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明劝阻和执法,共取缔销售孔明灯小摊28处,收缴孔明灯一大批(约1000个),劝阻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200多人次,在县城周边村委巡查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劝阻燃放孔明灯18人次,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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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万镇开展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集中行动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中秋节期间全镇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15日晚,南万镇召集镇综合执法队和派出所民警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及打击毒品违法犯罪集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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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集中行动的人员兵分两路,一组由镇政法副书记陈连宽带队,负责在南告水库坝区附近驻守;一组由镇纪委书记陈成业带队,负责镇域范围内巡查。行动队伍对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检查车内是否有可疑物品,并进行交通安全引导,做到安全巡查与禁毒巡查无缝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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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此次集中行动,南万镇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及时转发《文明过节倡议书》和《关于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告知镇域周边的商铺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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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行动共劝阻教育群众21人次,收缴孔明灯53个。经过集中行动,辖区上空未发现有孔明灯,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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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镇开展打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集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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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中秋节期间全县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工作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15日晚,新田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集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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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带队,会同派出所、林业站、安监站、工商所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镇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行为进行打击治理,对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孔明灯进行收缴,对燃放孔明灯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工作组还深入到主要街道店铺加强对店主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控制孔明灯燃放。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对《关于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燃放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引导人民群众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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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开展打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集中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中秋节期间全县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工作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15日晚,东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集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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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直接带队,从晚上7时起,兵分两路对镇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行为进行打击治理,一组在东坑大桥区域驻守,一组从竹园到富口路道进行巡查,对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孔明灯进行收缴,对燃放孔明灯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本次行动收缴孔明灯一批,劝阻和制止燃放孔明灯行为32人次,向店铺、流动小摊发放宣传单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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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县禁销、禁燃孔明灯的规定为广大群众所知晓,15日下午,镇还派出工作组深入到主要街道店铺发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加强对店主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控制孔明灯燃放。同时通过公众微信平台对《通告》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燃放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引导人民群众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村,要求各村大力开展禁放孔明灯的宣传教育,在晚间加强各自辖区内巡查,对燃放孔明灯行为进行规劝,对违规销售的孔明灯进行收缴。由于宣传工作到位,行动当晚,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大为减少。



河口镇开展文明过中秋,营造优美环境集中行动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为过一个文明祥和的中秋节日,9月15日,河口镇在集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专项行动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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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7时30分至9时30分,我镇率市场管理、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共20多人,分成2个小组开展集中行动,分别对镇政府周边主要街道、大树下、河口洋、省道335线和240线两旁进行重点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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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明劝阻和执法,共排查烟花爆竹销售点3处,销售孔明灯小摊5处,查获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违禁物品一批,劝阻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多人次,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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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渔夫子 发表于 2016-9-17 11: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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