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善可) 8月22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奇珠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扬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友深、黄宏伟、彭永新、李惠文和秘书长谢平和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研究《关于汕尾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处理办法(草案)》《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草案)》《汕尾市人大代表交通费管理办法(草案)》《汕尾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费用支付办法(草案)》;研究决定将《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三审;研究决定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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