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珊瑚 于 2017-11-24 10:32 编辑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加强部门衔接,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一方面,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对于买房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这并不是一件有钱就能轻松搞定的事情,整一个过程是斗智斗勇。很多人买房遭遇的陷阱之后还能维权。但是一旦摊上小产权房,那就自能自认倒霉。尽管小产权房也可以用来住,但由于没有“保障”,在买房的过程当中,一定要避开这个陷阱。
可能有朋友会问,既然房子能建,那买卖怎么就没有法律保障呢?这一点其实很好理解,农村的自建房,用的是集体的土地,而农村集体土地只有在申请之后才能作为商品房的用地,也就是需要上面提及的土地出让金。小产权房比起一般的商品房价格上有很大的优势,所以有人在权衡之后,买不起商品房就买小产权房,结果人财两空。
大家应该看到,小产权房在国土房管局没有备案,哪怕你跟出让者签订了合同,但这份合同是没有备案的,是“没用的废纸”。有一个朋友在东莞辛苦半辈子,建了两栋七层的楼,这本是开心的事情,但是就因为是属于小产权房,结果遭遇强拆,房子都推倒了,半辈子的积蓄就打水漂了。
商品房是有“保障”的,因为国家是知道这一项交易的存在,一切都在国家的掌控当中,而小产权房却做起“山高皇帝远”的美梦,中间省去了一系列申报环节,也有很多相关手续不齐全,所以整体而言就是存在隐患,国家自然不能默许这种行为。
如果说之前还能对小产权房存在幻想——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那现在这一条路已经被堵死。其实大家看到国家对于住房这一个问题,各方面都是有松动的,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的问题一直都在严厉打击,所以大家一定要警惕,不要掉进小产权房的坑而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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