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停保场 征地拆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在河东镇后坎村建设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停保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停保场位于河东镇后坎村龙山新校区新规划三十米路北侧,占地面积12500平方米,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菩公路;南至三十米新规划路;西至后坎村文化广场;北至后坎村温泉建设项目山界。
二、拆迁范围内现有构(建)筑物、坟墓以及种植(养殖)场地由其使用人或所有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与陆丰市河东镇后坎村委会联系,并协商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迁,逾期拒不拆迁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迁。补偿标准按《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凡属上述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抢建、改建、扩建构(建)筑物或抢栽、抢种农作物。否则,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 四、河东镇人民政府和后坎村委会、市有关部门应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干扰、阻挠、破坏工程建设行为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此告 陆丰市人民政府
来源:陆丰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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