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坟爷”涉骗贷罪再被逮捕 案件指定陆河检察院办理

发布者: 监督一线 | 发布时间: 2018-1-16 17:24| 查看数: 20918|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广东“坟爷”又摊上大事了,个别律师及保护伞企图打捞
因犯行贿罪、安福墓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 “坟爷”林耀昌,于2017年9月20日刑期服满当日,即被汕尾警方以涉嫌骗贷罪依法刑事拘留。2017年年底,汕尾市警方已依法向汕尾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12月26日经汕尾市指定管辖,案件已经移交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坟爷”林耀昌“非法转地”空手套白狼  
据了解,“坟爷” 林耀昌所涉嫌的骗贷罪,与陆丰东海镇四宗“非法转地”空手套白狼案有直接关联。
“坟爷”林耀昌名下原本位于东海经济开发区民营区上海路东侧的成片土地,属于“工业用地”,但是陆丰国土局地籍部门、规划部门人员却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违规“转地”,将闲置工业用地转变成“居住用地”进行办证,每平方仅缴纳“土地转让价”31元。
之后,“坟爷”又将该4宗76200平方“居住用地”进行评估1.056亿元,按照银行贷款抵押价值40%比例成功贷款4700万元。
这四宗“非法转地”案,是指陆丰东海镇埔陈湖以西、龙湖路以北、上海路东侧、深厦铁路以南范围内的其中四块土地(陆府国用[2011]第0112358号、第0112357号、第0112356号、第0112359号)。
此前,“坟爷”因恶意欠贷拒还,随后被陆丰市农信社向陆丰市法院依法起诉,广东省银监局、省农信社经初步调查证实,“坟爷”林耀昌涉及贷款7830万元及利息逾期至今未还。当年,陆丰市法院已启动追讨部分欠贷程序。
然而,这个过程却并非那么简单。2015年,陆丰市政府发文就涉案土地恢复“工业用地”,为依法推进陆丰市产业园建设,促进陆丰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根据陆丰市总体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批复将位于埔陈湖以西、龙湖路以北、上海路东侧、深厦铁路以南范围内土地用途调整为工业用地。政府发文所称的地块中,就包含了“坟爷”涉案的4宗土地。
以上四宗抵押物属于“闲置土地”,陆丰市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法规及法律有关规定,按照陆丰处理闲置土地的统一价格295元每平方收回,总价值仅仅是2250万元。
“坟爷”该违反《土地法规》的闲置土地,2015年已经陆丰市法院(疑似黄某副院长分管该业务)三次接受“坟爷”提出的评估要求,且疑似汕尾市价格鉴定中心陈某雄涉嫌滥用行政权,而共同对抗陆丰市政府依法处理“闲置土地”的办法,却将“坟爷”涉案土地的价值越评越高的情况下,给人认为他们帮助“坟爷”林耀昌“摆脱”贷款诈骗罪的嫌疑。
但最终价值仍不足5000万元,该价值涉嫌违规评估企图逃脱贷款诈骗罪,且该价值一直未得到依法认定。而根据“坟爷”此前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的抵押贷款价值却是1.056亿元,其行为在贷款之前,就已经存在诈骗的目的。
此外,“坟爷”林耀昌更离谱的,还涉嫌将骗取陆丰农信社的贷款反购陆丰市农信社股金2000万元,从中取得更加方便的骗贷之路。
“坟爷”幕后团队企图打捞“坟爷”
本案实名举报人林键国提出质疑,既然当地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土地进行调整,为何陆丰法院法官及汕尾市价格鉴定以及相关评估公司相关人员却抵抗政府、对抗法律,将涉案土地三次评估越估越高,从而掩盖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事实?
知情人说,抵押物越估越高,相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为“坟爷”提供帮助及洗罪的嫌疑,拒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理“坟爷”等人欠贷案件,利用一系列的理由拖延对“坟爷”欠贷的抵押物进行清收,甚至发现“坟爷”贷款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仍拒不向警方报案,导致“坟爷”欠贷进入庭审7050万元贷款(广东省银监局查实7830万元),至今仍拒不依法还贷。
然而,广东省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陆丰市农信社不能讨回“坟爷”名下欠贷7830万元,还将损失预交的数十万元诉讼费以及数千万元利息。
目前,“坟爷”林耀昌幕后当地“原班人马”保护伞及律师团队正在想方设法“打捞” “坟爷”,企图以“坟爷”在陆丰信用社购买的股金上涨值4000万及四块涉案土地等理由掩饰。
林键国表示,“坟爷”当年就是空手套白狼骗取信用社贷款后,涉嫌将骗取的贷款资金后进行违法活动、行贿陆丰市原公安局长陈俊鹏、当地公安机关“原班人马”,以及购买农信社2000万元股金,以赚取不当利益。
“坟爷”及其同伙仍涉嫌更大罪名两笔贷款诈骗被压案
“坟爷”除广东省农信社报案的四笔贷款外,仍有四笔骗贷未被追加,其中两笔涉嫌重大贷款诈骗罪,而举报人一直举报的有关“坟爷”涉嫌其他余漏罪也急待追加:
1、“坟爷”、袁玉红、陈小敏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陆丰仁易制品厂诈骗贷款600万元,该厂法人陈小敏于2015年3月被陆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立案并网上追逃34个月仍未抓捕其归案。
2、“坟爷”于2013年6月29日被刑事追逃时,仍勾结其堂叔林汉招,通过陆丰长城投资公司作假抵押评估价值等违法手段,涉嫌诈骗贷款780万元。
而据了解,该四块抵押土地共2.5万平方米在该笔续贷之前,其中三块约1.8万平方米,早于2011年已被厦深铁路征收并建成使用。
3、据“坟爷”通过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仁易制品厂涉贷事实,其应为该厂实际控制人,依法应追加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4、“坟爷”涉嫌实施6.29和10.11两起挖掘祖坟、打砸祠堂打击报复罪。
上述“坟爷”等犯罪嫌疑人仍有多宗涉嫌贷款诈骗的线索,经过长达5年的举报,明明相关部门已经掌握的情况下,却捂着不办,尤其是受害人陆丰市信用社及当地警方个别领导,在公安部、国家银监会、广东省银监局、省信用社多次督办情况下,仍与“坟爷”幕后的当地原班人马“保护伞”联合“压案不报”。
举报人林键国呼吁检察机关查处多部门人员涉嫌受贿、充当保护伞,循私舞弊
举报人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汕尾市检察院侦监部门启动法律监督,对“坟爷”林耀昌勾结陈小敏、袁玉红、周镇潘、林汉招等嫌疑人上述两笔(“坟爷”被追逃时关联贷款780万元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仁易制品厂贷款600万元)涉嫌贷款诈骗犯罪一案提起立案监督,并追究陆丰市农信社相关人员以及当地公安机关个别人员对发现刑事犯罪线索拒不依法处理、推诿、压案不查,循私舞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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