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民开摩托车请佩戴安全头盔!

发布者: 帅到掉渣 | 发布时间: 2018-4-23 15:03| 查看数: 20903| 评论数: 3|帖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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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警执法严抓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市民们议论纷纷,一味的抓还是存在普遍市民任然不带头盔,治标不治本,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交通法规认识。交巡警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强对电动车行驶、停放的管理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电动车应注意的交通规则和注意事项,采用讲座、大屏幕流动展板等方式向市民宣传电动车交通安全知识。如针对电动车驾驶人违规问题,可采取现场处理现场教育,让违规者自愿充当志愿者辅助交警管理交通的方式加深安全认知,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罚不是重点,重点是要每个人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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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3)
回复 cltn 发表于 2018-4-23 17:45:38
"海丰县城公交系统不发达,公共交通工具极度缺乏"。请各位仁兄发表高见,或者进言政府,尽快尽快解决,助力创文!
回复 zpw1234 发表于 2018-4-25 23:47:31
还是明确给电动车定性,究竟电动车不戴头盔违不违法,违反哪一条,法律是怎么规定电动车管理的。因为摩托车不戴头盔是真真正正违法的,这个不容置疑的。而摩托和电动车是两种概念,这个需要区别的。不要让我们执法人员去执行一条自己都不知道的法律法规,同时也给老百姓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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