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公安交警铁腕整治交通“顽疾”

发布者: 陆河资信 | 发布时间: 2018-4-24 14:08| 查看数: 18156| 评论数: 2|帖子模式

汕尾日报讯  (记者  洪广凭 通讯员 吴劭曜)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已成为当地交通的一大“顽疾”之一。日前,陆河县公安交警大队采取强力措施,铁腕整治这类交通“顽疾”,发出全面开展驾乘二、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通告。要求广大群众向道路交通不文明行为告别,为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内容是:一是严厉查处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和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非法改装、报废的摩托车以及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二是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驾驶摩托车载人超员、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随意调头、加装遮阳伞、飙车、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载人超员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三是严厉查处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载客,一经查获,依法处罚。四是严厉查处二、三轮摩托车在朝阳路、人民路、改河路、吉康路、陆河大道等县城主干道乱停乱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和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据了解,整治期间还将通过陆河电视台、“平安陆河”、“陆河公安交警”等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员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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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2)
回复 zpw1234 发表于 2018-4-25 11:11:50
禁止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法律依据何在。禁止所谓的超标电动车上路,那么怎么不禁止厂家生产和销售呢?有超标电动车那就有合格电动车,怎么才算合标电动车
回复 zpw1234 发表于 2018-4-25 11:12:01
禁止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法律依据何在。禁止所谓的超标电动车上路,那么怎么不禁止厂家生产和销售呢?有超标电动车那就有合格电动车,怎么才算合标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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