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海丰县的公平水库、青年水库,城区的赤岭水库等是我们日常饮用水的水资源区,更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我们应该保护这些珍贵的水资源。
但是夏天到了,又是游泳的好时节。有人贪懒贪近,跑去供水水库游泳,特别是暑假期间,人员众多。要知道野外游泳风险大,溺亡事件时常有。
有些人不仅在水库游泳,还在水里排泄遗尿、搓澡,把洗发水沐浴露也用上了…… 这些不文明行为严重污染水源的同时更是违反了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水库游泳不仅污染水源,自身安全的风险也很大,希望广大群众不要贪图一时的乐趣。如果发现有人前去水库游泳,请及时劝阻!一起保护饮用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