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园林局与市区某酒家双方法定代表人在城区法院签下执行和解协议。近日,该酒家清退移交工作全部顺利完成, 为我市老干部大学腾出了办学场所。
1995年,某酒家与市园林局签约使用场地,合同于2016年4月到期。2016年初,市委主要领导前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调研并召开工作现场会,会议就在某酒家经营场地上筹建市老干部大学做出工作安排。 合同期限届满后,市园林局多次要求某酒家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义务,但某酒家一直未能妥善移交场地。2017年6月,市园林局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年12月,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某酒家等履行腾迁义务并支付租金。某酒家不服,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又撤回上诉。 该案于今年4月在城区法院立案执行。 案件受理后,城区法院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某酒家法定代表人表示愿意全力配合腾迁,但提出为了安置遣散员工并解决供应商债务,企业资金运转已经陷入困境,无力支付判决书确定的租金。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关汕尾市首个老干部大学兴建,而被执行企业也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经过反复权衡,决定说服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执行和解,期间又不断做双方的释法说理工作,希望通过沟通对话,不断缩小矛盾分歧,以双赢方式尽快妥善解决问题。经过组织协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市园林局愿意减免部分租金,某酒家将建筑物及场地按现状移交给市园林局。纷扰两年的场地腾迁案至此圆满执结。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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