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灾后食品药品监督检查

发布者: 食品药品监管局 | 发布时间: 2018-9-3 09:51| 查看数: 19323|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9月1日-2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市委市政府陆河抗灾复产现场会精神,迅速派出检查组,深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监管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灾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利用电视台、汕尾日报、政府党政信息网、市民网、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群众发布《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灾后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群众正确选择食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食用被水淹泡过的蔬菜、水果等食品,避免中毒。


       二是深入灾区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市县两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当地受灾比较严重的地区的集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药店和灾民安置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受水浸的食品、受潮受损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入生产流通环节;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对销售的水果蔬菜进行农残快速检测,防止因雨水浸泡存在安全隐患的果蔬流入市场;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原料采购、食品仓储、餐用具消毒、环境清洁卫生等检查,以堵截淹死畜禽及防止受污染原料进入餐饮服务单位。


       三是心系受灾群众,帮助抗灾复产。按照市委的工作安排,由市局副局长带领局5名科长深入到陆河县,与陆河县局干部职工一起开展抗灾复产工作。市局其他领导也分别带队深入到海丰县、陆河县等重灾区开展灾后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他们到了灾区灾民安置点对受灾群众进行慰问,详细了解他们的安置情况,对为安置点免费提供快餐的餐饮企业,要求他们要切实保证供餐质量,确保灾民能吃上安全放心的饭菜;随后到了灾区食品经营企业、餐饮单位、药店进行检查,要求他们落实好主体责任,不制售经雨水污染的食品,不得哄抬物价,想方设法保证食品药品的正常供应和质量安全。


       据统计,截止9月2日17时,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90车次,监督执法人员53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51个,巡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564个,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68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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