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到了,汕尾公职人员不要踩线!

发布者: 怒潮 | 发布时间: 2018-9-19 11:05| 查看数: 18138| 评论数: 1|帖子模式


有人开始“纠结”:别人送月饼,到底收不收?单位发月饼,到底行不行?单位买月饼,到底可不可以找下属单位报销?个人买月饼,到底可不可以在单位报销?

我们先来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有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及“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违反廉洁纪律。

身为党的一个分子甚至是党的干部,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党的条例,堂堂正正做好人,一身正气干工作,风清气正过中秋。

有一些月饼千万不能这样吃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公款购买月饼,给职工发福利给单位职工发放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给单位职工发月饼,安排下属单位报销购买月饼送礼后在单位报销等等。

总之身为党员干部,我们一定要讲政治讲正气,绝对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败坏党的纪律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更何况是党员干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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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
回复 劳工时评 发表于 2018-9-19 12:45:02
手莫伸,伸出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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