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扫黑 铁腕惩恶——访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林建升

发布者: 汕尾资信 | 发布时间: 2018-9-20 11:01| 查看数: 20764|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谋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出击,铁面执纪、深挖细查,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深挖‘保护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日,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林建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林建升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在专项斗争中四个方面的职责任务:一是查腐,即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打伞,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三是追责,即问责在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的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四是排阻,即查处干扰和阻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林建升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主渠道作用,倒查2008年以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14000多件,从中梳理研判出近百件问题线索进行核查。通过靠前督导,层层下沉,广泛摸排,掌握了一批官商勾结、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 “扩挖”作用,通过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牵出了一批“保护伞”。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 “保护伞”案件91件133人,其中“保护伞”49件66人,共对86名工作不力、失职失责党员干部进行问责,还有一批重大案件正在审查调查之中。他还说,全市纪委监察机关近期查办的一系列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挖出的一批“保护伞”,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有群众写信,有群众打电话,还有群众直接到市纪委表示感谢。“其实,我们更应该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赖和支持。”林建升说。

林建升表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刚刚擂响战鼓、吹响号角,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求贯彻到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始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以更强烈的使命担当,更坚定的信心决心,坚持人民立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落实落细、坚持持续用力,持续加大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力度,强力扫黑、铁腕惩恶,务求在有效排查线索、有效查办案件、有效综合整治上取得更大的突破,推动扫黑除恶反腐执纪工作深入开展,为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而努力奋斗。(转自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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