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西门市场附近一楼房发生火灾的警情通报

发布者: 市民网通讯 | 发布时间: 2018-9-26 09:15| 查看数: 19976|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18-9-26 09: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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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2018年9月24日凌晨5时许,汕尾市城区西门市场附近一楼房发生火灾。我局新区派出所、城区消防大队接市公安局指令后迅速出警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当日凌晨6时40分许,火势被扑灭。经现场勘查,过火面积约42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经调查,该起火灾事故系租户封某过失引起。目前,我局依法对封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
下来,我局将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出租屋、群租房等重点场所,瞄准消防安全隐患,以超常规措施、铁的手腕开展地毯式的大清查、大整治。
在此,城区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商户、业主:公安机关将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监督职责,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违规住人、未落实人店分离措施、不开设紧急逃生出口、不按要求安装铺设电气线路、未设置漏电开关、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封闭占用安全出口、随意设置电动车充电口、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等)的单位、个人,一律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引起火灾事故或导致人员伤亡的单位、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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