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 2019年4月就要禁摩和电动车吗,现在还值得买电动车

发布者: Jessica564 | 发布时间: 2018-11-13 22:49| 查看数: 29530| 评论数: 7|帖子模式

汕尾日报讯(记者刘振生)近日,海丰县工商局联合公安、经促、质监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电动车行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行动中,该局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行进行登记造册,发放有关法规宣传资料,告知其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进货管理和妥善处理存货,杜绝销售超标车辆。同时,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着重对各电动车行的进货手续、合格证明、商品标识、整车质量、外型尺寸等进行检查,确保各经营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参数要求。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2车次、执法人员122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行44户,依法查扣超标电动自行车4部,并对其中一涉嫌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车行予以立案处理。
分享到:购买电动自行车要看是否符合标准,如果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是不能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不具有人力骑行功能或者相关技术参数超出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包括最高车速超过20km/h、整车质量超过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240w或者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v等)的电驱动两轮车辆。市公安、经信、工商、技监等部门于今年4月份联合发布了《汕尾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通告》,从6月7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已经购买使用的超标车,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临时登记、核发临时通行标识后方可上路行驶,参照摩托车通行有关规定管理。驾驶人应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驾驶时戴安全头盔,过渡期结束后一律强制淘汰。(摘录 汕尾日报《超标电动自行车限期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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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7)
回复 Jessica564 发表于 2018-11-13 23:00:39

汕尾 超标电动车 千万别购买


回复 Jessica564 发表于 2018-11-13 23:07:18

汕尾 明年1月起超标电动车禁止销售,现有超标电动车可以这样处理


回复 Jessica564 发表于 2018-11-13 23:07:18

汕尾 明年1月起超标电动车禁止销售,现有超标电动车可以这样处理


回复 老知青 发表于 2018-11-14 08:45:19
文中提到“从6月7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为过渡期。”请问这是哪一年的?今年可是2018年!
回复 汕尾海陆丰。 发表于 2018-11-14 09:23:11
老知青 发表于 2018-11-14 08:45
文中提到“从6月7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为过渡期。”请问这是哪一年的?今年可是2018年!

         楼主你发错了。2019年4月止为过渡期 就要禁摩和电动车
回复 汕尾海陆丰。 发表于 2018-11-14 23:17:30
回复 康心 发表于 2018-11-17 15:27:53
太好了,终于可以清净和安全了,每每走在路上,看到满大街的电瓶车和摩托车,耳朵里充斥着全是她们的叫嚣声!感觉就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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