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四措并举牵头推进2018网剑行动

发布者: 汕尾资信 | 发布时间: 2018-12-7 11:58| 查看数: 20760| 评论数: 1|帖子模式

2018年,市工商局与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海关和汕尾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依法整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1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 105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1人,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779条。
      一、主动牵头,健全机制。为从机制上保障和推动2018年网络市场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的深入开展,市工商局主动牵头,提请市政府建立汕尾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于9月28日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尾市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对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进度安排、总体要求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各个成员单位按照业务线条齐抓共管,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专项打假、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建材打假、汽车配件打假、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核查平台销售2018全国“两会”纪念币、拼多多平台涉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系列行动,依法整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各县(市、区)也参照市的做法,相继建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和常态化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汕尾城市在线网、汕尾市政府网及网络、报刊等媒介刊报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动态信息,进一步扩大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在“双十一”前夕,市工商局实地检查指导汕尾手礼网等平台网站,督促平台在公平竞争、广告合同、消费维权、信用管理、信息披露、集中促销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网络市场的良好秩序。发改部门发布市场价格提示,要求平台企业规范行业价格秩序,加强标价规则和促销规则的合规审核,加强对平台内零售商价格行为的管理。同时支持和鼓励汕尾市网商协会开展双十一“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活动,倡导全市网商经营者做出公开承诺,履行法定义务,培育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打造汕尾网络放心消费环境。
       三、强化协同,全力整治。在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各成员单位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关注网络市场突发热点问题和民生热点问题,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全力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切实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一是加强网络主体排查。市工商局依托省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对入库的网络经营主体网站尤其是第三方平台网站、网页的网上巡查,以“两会”纪念币、汽车配件、衣服、鞋子、音响、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排查,组织开展专项监测9次,排查网络经营主体 33304次,检查本地网站 37228多次,实地检查企业网站118个,检查商品5800多个次,监测互联网广告940多条次,删除非法主体网站294户,清理无效网站和已注销网站212户,督促删除违法商品信息和无关网络数据389条,清查未亮标网络主体34户。排查网络交易违法案件线索13条,立案查处3宗。二是分领域开展专项或联合行动,依法打击涉网违法行为。公安网警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协助破案174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0人,其中涉网案件64宗,抓获111人,网警部门主侦涉网案件破获20宗,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其中破获了钟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018跨省系列网络诈骗案(包括卓某等人涉嫌诈骗案、7.6诈骗案、施某等人涉嫌诈骗案)、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等网络违法案件。食药监管部门加大网络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现场检查和平台公示信息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线上线下规范整治,共排查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线索71条,其中行政处罚35宗,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犯罪药品案件2宗,刑事拘留1人,检查入网餐饮单位648家,发现无证经营82家,立案1宗,查处平台分支机构1宗。质监部门结合落实《2018汕尾市打假工作方案》和“质检利剑”行动,加强对服装、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重点电子商务产品的日常监管和质量抽检,共检查相关企业15家次,抽检电子商务产品2批次,立案1宗。邮政管理、 发改、网信、商务等部门在各自分管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协同推进网络市场专项行动。
      四、畅通渠道,依法维权。按照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要求,加强对“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的监测,及时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网络消费者增强理性消费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会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处理网络消费者通过12345平台、国家工商总局12315平台投诉的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案件43宗,涉及服装、手机、食品、电器、化妆品等网购商品,其中已调解成功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3万元。

留言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最新评论:(1)
回复 九門提督 发表于 2018-12-8 13:23:25
资讯推荐
热点推荐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