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巡查或举报发现“两违”建设现象。
2、实地勘察“两违”建设性质并拍照取证。
3、与违建当事人第一次接触,建议尽量碰面而不是电话沟通,询问其违建用途、违建原因,在不影响执法者形象的前提下,放低姿态,尽量不使用:“谁让你们建的?”“我就拆你”等比较生硬或容易引起冲突的语言,而是以朋友方式沟通,听取当事人诉求,同时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放限期拆除通知并责令停工。建议与当事人沟通时尽量不上纲上线,从自身的工作性质让当事人理解城管查处“两违”也是不易。与当事人的第一次接触,个人认为是“两违”建设处置工作流程中的重中之重,减少前期的矛盾冲突,能为以后该处的违建处置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
4、与违建现象的所属村、社区了解相关情况,包括当事人信息、违建时间、土地性质、违建处原貌、并核实当事人违建用途与违建原因。
5、第二次与当事人接触沟通,还是建议尽量碰面而不是电话沟通,在不涉及原则问题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基础上、不再进行违建的前提下,站在当事人角度帮助其思考其违建相关诉求是否有其他变通方法。但此时的工作重点是必须让当事人明白,拆除其违建项目与帮助其诉求并无冲突。而后,应与当事人确定拆除其违建项目时间,并告知会以助拆的方式,不破坏原材料。
6、根据约定时间拆除违建项目,拆除后的原材料交还给当事人让其变卖或用做其他用途,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7、加强该地区的日常巡查,避免违建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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