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不能强拆

发布者: 缘来缘去 | 发布时间: 2019-5-18 12:13| 查看数: 234944| 评论数: 47|帖子模式

小产权房不能强拆
陈治赠    2019年5月18日

      最近,广东汕尾市官媒对“两违建筑”的提法又有所变化。由原来的“拆违控违”转变为“查违控违”(见《汕尾市民网》2019年5月16日市人大副主任《李惠文到海丰调研查违控违工作》)。是否意味着官方对“两违建筑”、特别是对小产权房的态度,从原来的盛气冲天,不顾一切,向务实、依法、理智的轨道上转化?解释权在官方。但从引起社会极度关注、位于海丰县县城青年公园外“金园新村”的小产权房,被停止多日的水、电已恢复供应、並暂停強拆的行政措施的事实看,官方确实是向务实、依法、理智的轨道迈出了可喜一步。

      “金园新村”小产权房的命运如何?目前尚是未知数。笔者要呼吁的是:小产权房不能強拆!理由有5:

       1、小产权房是合法还是非法?目前法无定规。

      小产权房是指未办理相关证件,未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只有“草契”没有国家职能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或公民个人所有的宅地上、建设手续不完备的房屋。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成俗的称谓。

       小产权房是否一律取缔、一律强拆?尚未依法界定,不可以用行政命令取代法律依据。

        2、小产权房是城镇化建设的必然产物,功不可没!

       改革开放30余年来,农民进城谋生经历了从青壮劳力个人拼搏到举家迁居同甘共苦的深刻变化。地产大鳄的商品房房价以几何级数上升,进城镇务工农民的绝大多数无力购买。而地方政府因土地财政等原因,一方面极力鼓励农民进城,一方面又无心兴建相适应的民价住房有效安罝。进城农民为安居乐业,不得不饥不择食,仅有官价商品房房价约1/3左右的小产权房应运而生,为城镇化建设立下一功。

       如:海丰县城青年公园外侧,属于名园集体土地兴建的“金园新村”(含別墅),据了解(数据以官方公告为准),毛胚套房售价30万多元左右,吸引汕尾市各地农民近200户1000多人(其中不乏1户10多人的家庭),不惜倾其所有,甚至举债孤注一掷,举家进城为城镇化建设尽力,享受新时代的福气。

       当官方欢呼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约为58.5%,又满怀信心发布《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向城镇化率70 %以上的更高目标迈进的时候,应当为功不可没的小产权房大力鼓掌。如果一律强拆小产权房,无异取缔,试问置常住人口城镇化于何地!

        3、一律強拆小产权房,侵犯了业主的私有财产权。

      据2018年网络数据(以官方公告为准):(1)全国所有城镇住房面积298亿平米,其中小产权房面积为73亿平米,占比达到24%,官价商品房”面积占比38 % 。也就是说,在全国城镇所有商品房中,差不多每4套房就有1套是小产权房。(2)现代化建设举世闻名的深圳市,小产权房的面积约占全市住房面积一半左右。(3)汕尾市城镇在改革开放以来新建的商品房面积中,小产权房的面积约占60 % 左右。小产权房数量庞大,一律强拆涉及千家万户,打击面相当广泛。

      小产权房是社会主义建设,保障民生的一部分。小产权房以商品形态进入市场流通领域是合法还是非法?法无定规。但不能否认,公民遵照公序良俗,在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下,光明正大购买小产权房,其业权得到社会的公认,形成事实上合法的私有财产。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受《宪法》保护。

        4、一律強拆小产权房,会造成部分底层群体流离失所。

       购买小产权房者,属于日求三攴夜求一宿的底层群体。“拆违控违”也好,“查违控违”也好,地方行政下令一律强拆小产权房,首先应考虑他们居住的安置。新时代总不能让底层群体无家可归。

        5、小产权房长期不能合法化,是历史遗留问题。

      主要还是因为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相关税费流失,建设手续不完奋。如果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税费,补办相关手续,解决小产权房的历史遗留问题,官民双赢两利,构建和谐稳定,才是时代的进步!(图为金园新村及到县政府反映拆求的部分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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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47)
回复 印刷服务Q 发表于 2019-5-18 12:49:31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不是一言堂政府,违规要拆也要先拿出解决方案经过大多数居民同意才可以拆,安置好居民就应该要严惩那些不作为、尸位素餐的有关单位及负责人
回复 iven 发表于 2019-5-18 13:01:06
大量违法?大量存在就要打一打保护伞了
回复 Hamiltion 发表于 2019-5-18 13:01:53

理性拆违,适可而止,都是人民血汗
回复 Caesar 发表于 2019-5-18 13:03:07
拆后成废虚就好看了吗?

污染环境特别严重?违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原则
回复 曾经爱你 发表于 2019-5-18 13:06:44
误会大了!

巡视组要我们拆的不是小产权,而是保护伞
回复 汕美 发表于 2019-5-18 13:07:14
支持拆违,汕尾更美丽
回复 周先生来了 发表于 2019-5-18 14:21:28
帖子待会又看不见了,写得很好,赞…
回复 qian. 发表于 2019-5-18 15:44:13
我们支持政策,但我们还是那句话,“想拆家必先安家”,不然你们一句拆违就让百姓们流离失所,我想习大大也是想要大家发展成小康社会,但觉不是这样的做法,弄得民心缭乱。现在金园新村以后的命运如何,我想这也是以后海丰要拆违进行城市发展的典范,想想现在它们将这样了海丰的其他小房产还会远吗?所以我希望zf在进行这项决策的时候能有一个两全的方法,既安抚民心又能推进发展
回复 永恒回忆 发表于 2019-5-18 15:49:12
我只是弱弱的问一句,现在说拆就拆,当时建的时候!执法部门去那里了!是不是应该查一查!捞了多少油水!
回复 慧能开悟 发表于 2019-5-18 15:59:32
2018年11月30日起实施《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语自然资规字〔2018〕5号
回复 qian. 发表于 2019-5-18 16:08:44
汕美 发表于 2019-5-18 13:07
支持拆违,汕尾更美丽

是的,但要给百姓们一个安抚,买小房产的都是些什么人你有想想吗?他们不就是想要个家吗?整个汕尾有多少小房产吗?之前建时不说违建并制止,现在等他们真金白银买下住下时拆,是谁都受不了,谁的钱是风刮来的,特别是农民工那些,所以说可以拆但不支持强拆,得保住人民的利益,如果强拆我想不出几天汕尾的经济也会出现改变,民心也会浮躁的。真拆了的话就会出现你所说的汕尾“更美丽”
回复 阳光灿烂 发表于 2019-5-18 16:20:17
拆一拆幕后腐败,查一查违建老板,可好?

房子有什么错?土农民想有个便宜的家有什么错?
回复 Hamiltion 发表于 2019-5-18 16:22:20
涉及民生安稳民心安定

防极左,防政治化,防政绩化
回复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9-5-18 16:38:36
        “查违控违”,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为民利民”为原则,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核心,妥善解决小产权房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感谢网友们关注丶点评。
回复 luonuanlin888 发表于 2019-5-18 17:10:31
支持拆违...买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被拆的风险...住进去了时间长了有了感情被拆心里不敢可以理解!
回复 流离 发表于 2019-5-18 18:05:36
冠名堂皇,拆都拆了,马后炮,血汗钱都砸了,也活不下去了,要么拿钱要么拿命。
回复 流离 发表于 2019-5-18 18:08:38
luonuanlin888 发表于 2019-5-18 17:10
支持拆违...买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被拆的风险...住进去了时间长了有了感情被拆心里不敢可以理解!

那可能农民工这辈子也不会有个完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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