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几年,校闹行为猖獗,与之前的医闹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老师之于学生,俨然成了无限责任公司,一旦出现校闹,首当其冲的必然是老师。所以,出台规定明确责任成为一众老师的期许。”
现在,终于确认5种“校闹”行为被认为违法。
1.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教职工、学生或者非法限制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2.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尸;3.围堵学校或者进入学校扰乱教育教学活动;4.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5.蓄意进行不实宣传报道或者制造、散布谣言。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引发社会治安问题,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教育疏导,劝阻过激行为,防止事态扩大;将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参与人员带离现场调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明确4种情况学校可以免责:1.因学校以外的第三方侵害造成的;2.学生自杀、自伤、走失的;3.因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告知学校且学校无法预见的;4.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意外发生的。
这5种校闹行为目前认定为违法,这是广大老师的一致的呼声。我们真心希望学校能成为一片净土,让教师能自信地、安宁地教书育人。该老师承担的责任老师会去背负,不该承担的责任他人不要强行施加,给老师起码的人格和尊严,别让教师在“高危”、“胆寒”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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