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对汕尾有借鉴作用,但推动汕尾继续发展需要符合实际

发布者: 流山 | 发布时间: 2020-1-22 15:26| 查看数: 20623| 评论数: 1|帖子模式

浙江省的枫桥创造出自己特色的发展经验,人称“枫桥经验”。这个经验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初,过了半个世纪,再次成为高度关注的热词,这背后所揭示出的,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历久弥新的社会治理经验。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我们注意到,在过去,“枫桥经验”主要运用于公安、综治等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枫桥经验”从传统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环境治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企业治理、网络治理等方面均有新实践。

“枫桥经验”既是历史经验,也是现实经验。就在不久前,公安部命名了首批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而该活动此后将每两年推选一次,通过部署创建活动,意在发动全国公安机关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践行者。

社会治理“亮剑出招”受期待。过去,“枫桥经验”是乡村实践;在新时代,已然升级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元素。我们注意到,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新时代‘枫桥经验’”被屡屡提及,社会治理新一轮创新的序幕已经拉开。

汕尾,长期以来更是治安环境复杂地区,主政官员所面临的挑战和压力巨大。这几年经过众志成城的努力,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一些社会治理顽疾得到了解决。但不可否认,在城乡发展、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基层治理等方面仍然存在短板。此次张晓强跨省履新,其将如何把“枫桥经验”带到广东,在社会治理创新上“亮剑出招”,解决“社会治理之痛”,值得期待。

但是,汕尾的情况和枫桥不一样。所以,要管理好汕尾,完成中央和省赋予汕尾的职责,必须根据汕尾的实际,特别是吸收汕尾建市以来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在实践中创新更优更有效的管理方法。开拓与创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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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
回复 莫回头 发表于 2020-1-26 11:55:15
任何经验都要与当地实际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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