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疫情期间这几类人员或将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者: 段桥烟雨 | 发布时间: 2020-2-21 20:31| 查看数: 9348|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人民网北京2月21日电 (李轶群)今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防控疫情、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表示,对确诊或疑似患者故意隐瞒旅居史,并随意进出公共场所与他人接触,导致密切接触者感染或隔离,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一些确诊或疑似患者故意隐瞒旅居史,并随意进入公共场所,密切与他人接触,导致密切接触者感染或隔离的情况,目前比较突出的,这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他说

李京生表示,对明知感染或疑似感染,却故意进入公共场所传播者,隐瞒病情与他人密切接触者;拒不配合防疫检疫及隔离治疗措施等可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者;以及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者,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处以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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