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监督 是汕尾公安自查自纠的切实保障

发布者: 缘来缘去 | 发布时间: 2020-10-25 17:31| 查看数: 123172| 评论数: 13|帖子模式

本帖最后由 缘来缘去 于 2020-11-16 21:27 编辑

                        社会监督     是汕尾公安自查自纠的切实保障

                                  陈治赠   2020年10月25日

       最近,汕尾市公安局就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要求,对汕尾公安(1)在扫黑除恶和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违规经商办企业;(3)违规参股借贷:(4)配偶、子女违规从事经营活动:(5)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六项顽瘴痼疾”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大整治活动发出公开信,号召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监督举报。

       号召社会监督公安,这是新时代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英明决策,顺应民情民愿,反映了社会的迫切要求。

       建设平安家园,成也公安,败也公安。

       据《汕尾论坛》,《海丰微闻》等自媒体披露,今年以来,汕尾市公安重拳出击,扫黑除恶,打掉涉黑团伙17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924人,缴获枪支13支,查封冻结涉案资产6.23亿元,查处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87人。632名涉黑涉恶嫌疑人自首投案(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汕尾》)。家乡的治安环境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社会高度赞誉,提升了人民公安的形象。

       往事不堪回首!可喜成果的背后,也深刻反映了汕尾市公安曾经的遗憾。巴掌大的小市,竟然存在涉黑团伙175个,涉黑涉恶嫌疑人3643人(2924+632+87)。平均毎个团伙约纠集不法分子20余人,横行乡里、为祸一方。制毒、造假肆虐,恶名远播,赌博、淫秽猖獗。地方蒙羞,邑人汗颜。“六项顽瘴痼疾”,拉开了公安与人民的距离。

       巩固来之不易的丰硕成果,坚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信念,发扬除恶务尽的艰苦奋斗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建设平安幸福汕尾,汕尾市公安任重道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汕尾市公安才有可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如何将“社会监督”由号召落地生根转化为实际行动,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建议汕尾市公安必须转变观念。

       严格区分事业神圣与滥用公权力的界限。要有不怕丑,不藏私的健康心理,诚心诚意接受“社会监督”。千万别将公民以不同方式提出的、特别是借自媒体平台提出的依法依理据实的批评、建议和诉求,曲解为对公安形象的“抹黑”。更不能压制、打击,甚至寻机报复。任何批评、建议和诉求,都有叙述不够完整或者证据不够充分的可能,千万不要抓住1 % 的失当而否定99 % 的客观真实性。

       第二、建议汕尾市公安要有敢于接受公开批评的胸怀。

       “社会监督”体现于两个方面,一是对公安工作的肯定,即赞誉,目的是督促公安在亮点之下找“阴影”,力求实际工作更完善,家乡更光明。二是对公安工作的批评,目的是督促公安适从新形势,办理旧积案,侦查新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报必复,有案必查,有罪必究。防止石沉大海,冷落民心。

       “社会监督”又存在于三种方式。一是按常规工作安排和阶段性的战略部署,公安向人大述职常态化。二是室内接受举报材料,发给收件回执。三是欢迎自媒体平台依法依理据实公开提出批评。

       笔者个见,述职和室內举报,毕竟带有“暗间操作”的味道,有太多的伸缩性,官方喉舌有可能文过饰非,公众不堪了了。唯公开依法依理据实提出批评,公民多数才看得见摸得着,才具有震撼力和推动力。才有可能达到事半功倍,逐步根治“六项顽瘴痼疾”的圆满结果。如果接受公开批评的胸怀缺失,何来自查自纠的勇气?

       第三、建议汕尾市公安应将自查自纠的重点,放在“顽瘴痼疾”之(6)——“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笔者曾转帖的《举报人变被吿人 谁是背后推手》一文所举报、控诉的事实,堪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一大典型。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是对“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抗拒和抵制,是对人民公安形象的糟蹋。原因有2个可能:一、可能是主官或主管官员有意压案;二、可能是办案人员对主官或主管官员的批示嗤之以鼻,蓄意拖延办案。无论那种可能,都涉嫌循私枉法,玩忽职守,充当保护伞。汕尾市公安究竟有多少涉黑涉恶的举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案例?社会无法清楚。笔者赞成网友“梦里花”的建议:每个月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开征集了多少线索?内部违规案件办了多少?进展如何等信息。

        图片来自《汕尾市民网》网友“梦里花”帖文:《汕尾公安系统自查自纠大整治,我想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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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3)
回复 村民甲 发表于 2020-10-25 21:32:58
回复 海马~ 发表于 2020-10-26 12:15:17
成也公安败也公安写得好要对公安严格监督才能杜绝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现状。
回复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20-10-26 15:01:39

社会监督公安,这是新时代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英明决策,顺应民情民愿,反映了社会的迫切要求。

多谢关注!
回复 正义之声12345 发表于 2020-10-26 15:17:45
看来您那篇转帖相关部门不但没有回应舆论,而且还被公关掉了所谓“言论自由”当下,当权利过于集中时还是逃脱不了权大于法的打压
回复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20-10-26 15:18:14
海马~ 发表于 2020-10-26 12:15
成也公安败也公安写得好要对公安严格监督才能杜绝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现状。

       公安中败类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败坏人民公安的形象。目前要提防漏网的败类及其残渣余孽,利用盘根错节的关系网,纠结成邪气,向正气发起报复性打击。因此,要除恶务尽,才能共享太平。

      多谢关注!
回复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20-10-26 17:14:06
正义之声12345 发表于 2020-10-26 15:17
看来您那篇转帖相关部门不但没有回应舆论,而且还被公关掉了所谓“言论自由”当下,当权利过于集中 ...

不仅仅是权大于法的问题,其中可能隐伏着邪气太盛,正气偏弱的问题。
回复 村民甲 发表于 2020-10-26 20:44:30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20-10-26 17:14
不仅仅是权大于法的问题,其中可能隐伏着邪气太盛,正气偏弱的问题。

正气必胜!
回复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20-10-26 22:55:12

但愿如此!
回复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20-10-28 06:30:39
希望公安信守承诺,诚心诚意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平安家园,成也公安,败也公安。

衷心感谢网友们关注!
回复 普陀寺 发表于 2020-10-28 22:08:13
回复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20-10-29 10:56:34

支持公开举报,实行阳光监督。

多谢!
回复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20-11-2 00:10:09
支持公开举报,实行阳光监督。

再次感谢网友关注!
回复 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20-11-14 08:54:33
实行阳光监督,建设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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