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要提醒!

发布者: 大简 | 发布时间: 2021-5-14 15:08| 查看数: 38561|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本帖最后由 蓝馨梦 于 2021-5-14 15:24 编辑

5月13-14日安徽省合肥市和六安市共报告3例本土确诊病例,流调溯源正在开展中。

2021年5月14日起,金安区浙东商贸城裕安区百川明庭小区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中风险,两区其他区域低风险等级不变。暂定肥西县上派镇卫星社区金云国际商住楼中风险地区。合肥市和六安市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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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晚,安徽省六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相关情况.


2021年5月13日凌晨,六安市裕安区世立医院对一例就诊患者进行例行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阳性,经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经初步调查,患者张某某,女,29岁,长期居住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区,就职于当地某某影楼。据排查,张某某一直没有离开安徽,但近期与来自省外的疑似阳性人员李某某在影楼培训时有密切接触,流调溯源正在开展中,相关情况将及时公布。


情况发生后,六安市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流调追踪、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目前,已排查密切接触者56人,全部进行隔离,其家人及亲属等11人完成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他人员核酸检测完成后将及时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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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安徽省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召开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2021年5月13日上午11时许,根据六安市裕安区推送阳性检测者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在省、市统一指挥下,肥西县立即组织对有关人员开展流调、隔离、采样、送检等工作。截至5月14日00:40,合肥市肥西县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均及时转送至合肥市定点医院集中救治,目前病情稳定。


病例1:李某某,女,27岁,于5月1日从大连飞至合肥,后直接乘机场大巴前往六安市。5月8日16时,从六安乘坐D3058车次到达合肥南站。随后转乘出租车至肥西县入住某酒店。5月9日至5月13日,均居住于该酒店,除5月11日晚19时-20时30分和2名同事乘坐出租车前往经开区某酒店吃饭外,其余时间均在酒店内活动。5月13日18时许,该患者被转移至合肥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病例2:吕某,女,31岁,系病例1李某某同事。2021年5月10日12:10从北京乘K1071次列车至合肥,于11日凌晨2时许入住李某某同一酒店同一房间。5月11日至5月13日,均居住于该酒店,其间曾于5月11日晚19时-20时30分与病例1一起乘坐出租车前往经开区某酒店吃饭,其余时间均在酒店内活动。13日下午作为病例1的密接者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2时许,该患者被转移至合肥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发生本土疫情,提醒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广大市民要继续提高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汕尾市疾控中心提出如下提醒:


一、  
请自4月30日以来有六安市和合肥市旅居史来(返)汕的人员,返汕后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报备,落实健康管理措施,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

请广大民众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六安市和合肥市。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汕后,要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三、
鉴于境外疫情严峻形势,建议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国家或地区;在外旅行期间,市民要服从旅行目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出行前备足口罩、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出行时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出现发热症状或其他不适宜旅行的疾病时,应推迟或取消旅行;在出行过程中,尽量保持一米以上的人际距离。

四、   

请广大市民牢记“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控“四要件”,定期开窗通风。


(1)口罩要戴: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的公共场所(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菜市场、商场、超市、医院等场所)时应正确佩戴口罩,戴口罩前先洗手;


(2)社交距离要留:少聚餐,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如车站、商场、影院等),如需外出,谨记“一米线”,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1米以上);


(3)个人卫生要做:外出回家后、饭前便后、触摸公共设施后、咳嗽或打喷嚏后用肥皂(或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如无洗手设施,可用纸巾擦拭明显污物后,用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等清洁用品代替洗手,无清洁双手条件时,不要用手直接触摸口、鼻、眼等;


(4)新冠疫苗要种:新冠疫苗全民接种工作正在开展中,请市民有序进行疫苗接种。


五、
       密切关注疫情进展,科学防控,不造谣不传谣。                                    

六、  
主动做好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呕吐、嗅觉味觉减弱或丧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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