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7日 汕尾市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吴春莉的汕尾市城区人大常委会凤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1年7月27日 汕尾市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卢立对的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曾昭谋的汕尾市城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吴秋业的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詹胜聪的汕尾市城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黄汉家的汕尾市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余少杰的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曾远通为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宏开为汕尾市城区民政局局长; 张开宇为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局长; 郑 暾为汕尾市城区司法局局长; 吴小臻为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2021年7月27日 汕尾市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伟星的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贵文的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彭卫强的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吕俊智的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陈海生为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贵文为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彭卫强为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陈文君为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2021年7月27日 汕尾市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海生的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陈伟星为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来源:汕尾市城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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