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锐被拘留并处罚款10000元...

发布者: 月牙泉 | 发布时间: 2023-3-28 09:38| 查看数: 22662|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进一步提高全民反诈意识

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海丰公安特别推出“海丰反诈”专栏敬请关注


2023年3月23日,海丰公安接上级快打线索,组织刑侦大队联合公平派出所、云岭派出所抓获违法嫌疑人黄某锐(男,25岁,海丰县公平镇人)。经审查,违法行为人黄某锐出售15张电话卡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10日,没收违法所得17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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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警方将持续保持

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零容忍、零懈怠

重拳出击、利剑出鞘

守护辖区群众的幸福安宁

警方提醒

非法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禁止出售、出租、出借,坚决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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