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区坚持在综治领导责任制上下功夫,按照“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综治工作责任查究 “一票否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区坚持综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4次以上部委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综治委全体会议,研究和解决综治工作的重要事情。多层面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力求做到对各类不稳定因素了如指掌,底数清,情况明,把握工作主动权,切实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该区还建立健全联系点制度,实行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各联系一个村(居),综治委委员每年至少3次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都成立联系点工作小组,由一名分管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挂帅,工作小组成员坚持经常深入到联系点调查研究综治工作,强化工作力度,有效地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步上新的台阶。(柯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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