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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法律援助在身边 一离婚案得以调解当事人摆脱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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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11: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从城区法院里走出两位面带微笑的年青人,他们正是刚刚结束庭审的原告与被告,他们的表情与未开庭时的表情截然不同。市、区二级妇联以及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的高度重视与通力合作,使当事人长时间以来的烦心事释然,困扰在心的痛苦得到了解脱。

  今年8月中旬,田墘街道妇联接到诉求电话:本街道一村社区张女士经人介绍于2010年1月与城区某镇黄某某结婚,并于同年7月生育儿子黄BB,产后双方发生矛盾受到丈夫殴打,继而频发家庭暴力;今年7月再次遭丈夫暴打后回娘家疗伤,丈夫跑到娘家又把女方父亲给打了,几经有关人士调解才停止,但男方并没有认错的意思,后来女方也曾因思念孩子回去过几次,又再次遭毒打。后男方向城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之前帮儿子治病以及自己住院欠下一笔债务,此时张女士身无分文,自己又没多少文化,人又老实本分,短短几年的婚姻生活已把她的心折磨得支离破碎,开庭时间已经逼在眉睫,但在她的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只好请求上级妇联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红海湾妇联接到诉求后,通过派员了解,及时向市妇联反映情况,市妇联领导得知情况后,十分同情张女士的遭遇,立即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联系,要求支持申请法援,并帮助联系律师。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代理律师接到案件后很支持,详细了解案情后,一边指导张女士提供有关材料,一边安慰她好好疗伤。

  经过妇联同志、代理律师和法官多方努力的做思想工作,最后以调解的形式解决了张女士与丈夫的离婚案件,补偿给女方2万元,孩子由男方抚养,并定期给予探视,使事情得到合理的解决。

  事后张女士感动地说,有妇联作为后盾,有法律援助在身边,无疑给了女同胞提供心灵的港湾。 (温雪莹 林越美 蔡美妹 陈蝉玲)
2012-10-10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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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12: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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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援助在身边
发表于 2012-10-10 12: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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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14: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援助团!!!
发表于 2012-10-10 14: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丈夫不要也罢
发表于 2012-10-10 17: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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