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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 闯红灯记录永久保存,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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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08: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继多个城市对“中国式过马路”开罚后,厦门也动真格了。民警通过手中的移动警务系统,记录下闯红灯人的行为,并永久保存。一旦被记录在案,今后考驾照、找工作、贷款都将受到影响。(4月19日《海西晨报》)
  闯了红灯,与罚款相比,永久保存、进入信用档案显然更具“杀伤力”。一般来说,不少人并不太在乎10元或20元罚款,而一旦因闯了红灯就拿不到驾照、找工作遇阻,无疑使人大呼受不了。
  其实,揆诸发达国家,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并不罕见。比如有报道称,在德国和美国,闯红灯者不仅要面临罚款,更会影响个人信用档案。德国的闯红灯者因为个人信用受损,在贷款等方面设置障碍,别人的贷款利率是5%,闯红灯者就得10%。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既然发达国家可以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我们为何不行?但是,在挂钩之余亦应注意三点现实:
  一是,行人闯红灯如此,机动车闯红灯呢?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闯红灯一次记6分,看起来,与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相比严厉得多,但如果没有与个人信用挂钩,实际上并不算严厉。论危险性,机动车闯红灯可比行人严重得多。
  二是,交警应避免选择性执法。记不记录在案,决定权在交警手里,面对那么多闯红灯者,是不是全都记录在案?如何保证执法公平?
  三是,闯红灯永久保存,是不是过于严苛?众所周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应予删除。信用污点5年可除,是理性也是充分考虑国际惯例, 如果因为闯了一次红灯就是一辈子的罪,显然有失公允。
  处罚闯红灯,名正言顺,但这一行为本身不能“闯红灯”,如果违反了相关条例,只怕行之不远,哪怕再师出有名。因此,闯红灯与公民信用挂钩,可行,但不应该永久保存。(王石川)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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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5: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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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6: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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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严厉
发表于 2013-4-20 17: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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