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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范伟明“经理”侵吞巨款千多万(仅三处)失业职工勒紧腰带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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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20: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东金申 于 2013-7-1 20:43 编辑

      汕尾市航运公司前身系1952年2月由汕尾地区从事水上运输业者自带资产(运输船)或出资组建成立的按劳取酬的县级集体所有制企业——海风县水上公社。现有在册职工(包括退休)约400多人。
      1988年汕尾建市后更名为"汕尾市航运公司"隶属汕尾市交通局管辖。1996年体制改革,政企脱钩,其党组织一直仍由市交通局领导至今。
      随着陆路交通的迅猛发展,水上运输逐年滑坡至今歇业。广大职工从而失业,生活无所依靠,公司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交至2000年4月也停缴了,公司唯一留下全体职工用血汗换来的不动产;办公楼、老社址、修造厂、轮驳船队址、海城船队址和食堂等几处。广大职工梦寐以求的解决职工社保缴费,可通过开发房地产,为职工缴满养老保险年限,解决后顾之忧,从而保障职工之生存。
      然而,公司有一位非党顶替职工范伟明,心怀鬼胎与"开发商"勾结并预借120万元,通过贿选当上经理,把全体职工拥有的房地产视作个人发财的门窍。范伟明履职后,鬼胎膨胀,无视公司党支部;不经党支部研究;背着广大职工;不召开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串通"开发商"私定地价;不公开招标;集结社会势力,胁逼在公司居住职工迁出(诸封大门等);欺蒙职工"合资开发",而把位于大马路中点地段115号公司办公大楼占地404平方米,以每平方米1万元和大马路113号老社址近500平方米,以每平方米8000元及大马路后巷5号修造厂360多平方米,以每平方米3300元超低价卖给"开发商"(三处共920万元)。而以上三处地皮社会时价相抵,范伟明从此三处牟取差款1000多万元。现又获悉证实友谊路码头街横巷8号、10号(大马路115号后面,公司食堂连在一块)118平方米,二马路金仲街(轮驳船队址)约350平方米,两处共约470平方米,仅以12万元(每平方米约260元)卖给同一“开发商”。(汕尾共五处地皮1334平方米合计只卖932万元)。
       最近,乘职工换发社会保障卡和退休职工年审之机,指使某党员明目张胆在市社保局我司职工面前威胁说;“你们签名继续上访的,如不去取消签名,六月份退休金就拿不到”,同日又威胁职工;“有本事去告去诉”。范伟明之所以如此猖獗,离不开疏通了有关部门,致有关部门你推我诿,使我们上报的处理要求至今未果,从而怂恿了范伟明及“开发商”没有报批、违章抢建,有持无恐。
       时至今日,广大职工眼看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范伟明侵吞,社会保费欠缴10多年,老有所养受威胁,求助无力,只能将实情在网络向广大媒体及有关部门公开,祈望有识之士伸张正义,给以评说,为我们广大职工维护合法权益。
        我们广大职工家属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介入对范伟明私卖、私定地价实质进行深入调查侦讯,收回资产,以解决400多位职工的社保费欠缴问题,和追究其侵吞集体资产及职工权益的法律责任。



                                                                                                       汕尾市航运公司广大职工
                                                                                                                   2013.7.1

办公楼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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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4: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有图有真相
QQ图片20130702141809999.jpg
发表于 2013-7-1 20: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维护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13-7-1 21: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zxc1125 发表于 2013-7-1 20:51
维护合法权益

忘记把卖楼电话涂掉
 楼主| 发表于 2013-7-1 22: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2 08: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无料的人,一个和市民网无关系的人,有料的此贴连夜都删掉了。
发表于 2013-7-2 08: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休老职工是弱势群体。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2: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脚 发表于 2013-7-2 08:22
一个无料的人,一个和市民网无关系的人,有料的此贴连夜都删掉了。

你言下之意就是有料的人就能在市民网为所欲为么?那我们广大网民在此揭露真相意义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2: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梦888 发表于 2013-7-2 08:39
退休老职工是弱势群体。

是的,理解万岁!
发表于 2013-7-2 14: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落叶归根 于 2013-7-2 14:06 编辑
脚脚 发表于 2013-7-2 08:22
一个无料的人,一个和市民网无关系的人,有料的此贴连夜都删掉了。

难道市民网也也此黑暗,这话不能乱说哦
发表于 2013-7-2 14: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扩散到微博去先,揭露此等恶行
发表于 2013-7-2 14: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落叶归根 发表于 2013-7-2 14:03
难道市民网也也此黑暗,这话不能乱说哦

心知肚明啦。你没有发现有些贴一出来就马上给和谐了吗????
发表于 2013-7-2 14: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东金申 发表于 2013-7-2 12:58
你言下之意就是有料的人就能在市民网为所欲为么?那我们广大网民在此揭露真相意义何在?

当然,不是市民网,是哪里都是一样好不好。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4: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脚 发表于 2013-7-2 14:23
当然,不是市民网,是哪里都是一样好不好。

也是,但是人被逼上绝路时难免会呐喊,只能听天由命了。坚持就是胜利!
发表于 2013-7-2 14: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顶的人多了想必没那么容易删得掉
发表于 2013-7-2 14: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脚脚 发表于 2013-7-2 14:23
当然,不是市民网,是哪里都是一样好不好。

也许吧,希望市民网是例外。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4: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善〇济 发表于 2013-7-2 14:34
主要顶的人多了想必没那么容易删得掉

谢谢,共建和谐汕尾
发表于 2013-7-2 15: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你推我诿,这个很关键。大家不出声一直沉默,能维持多久就多久最好直至调离了,扔给下一波领导去沉默。职工只能等着发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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