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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这是发生在广东省汕尾市的一件实事,大家来评评理,请花几分钟的时间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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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7 12: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沙角尾发生一起渔民的渔船被烧了的事情,大家看看下面的证据
呵呵,这艘船不错吧,这都是渔民值得自豪的事情,也是渔民重要的经济来源。

这艘船玻璃钢打造,长 11.50 米,宽 2.80 米,深 1.20 米,再加上船上的捕鱼工具和两部发动机一共价值十二万。
或许大家会不信,一艘船值十二万?我能说的就是请大家不要小看渔民,这是事实。他家的,她父亲四兄弟共同拥有的船。大家应该佩服这艘船,因为它提供着四户人家的经济来源。

船上放上渔网,捕鱼去咯。。。
她说她们家这艘船在 1124 号前几天的时候的收获很不错哦。战果满满的。表面可风光了。但她接下来那一句我却蒙了:不过我的邻居那些人却不知道我们付出的代价有多大。大家都会很疑惑吧,捕鱼丰收也要大代价?但是我想到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就明白了。
但是这天就是不给人踏实的过,天降大火让这艘船提前结束了它的义务。
20111124 号凌晨 3 点半左右,她的家人照常来到海滩。例外的是自己家的大船不见了,渔民怕了,那么大的一艘船居然就这样消失了,他们马上找了人用两艘快艇沿着海滩两边去找。渔民也马上报警了,在凌晨四点的时候他们终于在双石湖的海滩上找到了,但是此时的船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了。看到这个情景的时候渔民就只能呆呆地看着自己家的家产一点一点地变成灰烬。
这个是船头还是船尾呢?我也分不清楚了。看清楚点,偌大的船就剩下这些了。看得出来火有多大了吧。
不用猜也知道,这个一定是船身。不知道应该说扑灭得早还是说太晚了。
不知道大家看着这些有什么感觉,我能确定的就是渔民看到后特不好受。
这个就是船桨了,黑乎乎一支了。
发动机没事耶,是否要感到庆幸呢?想的美,经过警察检查,发动机里面被灌硫酸了,这家伙太狠了吧,手下没有一点留情的。十二万就这样一夜间消失了。
我同学的家里人听到这些件事后连续几天睡不好,还有的一听到这事情就马上哭出来了,这可是家里的主意经济来源耶,遇到这种事谁能顶得住?船是渔民的命根子。命根子都烧了,能不伤心吗?
20111124 号早上 7 点钟,离报警时间已经过了三个半小时了,警察才来,然后到出事地点拍照取证录口供。
虽然表面经常叫我同学家人去询问,但是却没有真正的展开调查,说是警察局局长不在,要等局长回来再去查。我真不明白我们这的警察是怎样考上的,遇到事就知道推卸责任。
警察录到的口供很少:
双石湖居民:凌晨 2 点左右有听到车行驶的声音,而且家门口的两条狗一直在吠,但是该居民却没有理会。
也有人透露在凌晨两点多钟的时候有一艘船慢慢的靠近我她家的船,但是那个人也是没有去理会。
行家消息:这艘船的两部发动机都是很难发动的,但是同行却可以轻易一点发动。还有我同学家停船的海域到双石湖海域有许多礁石,很难行驶船只,可见这是同行所为。
村里人都说那渔民四兄弟一辈子老实做人,幸苦挣钱养家糊口,就落下如此结果。
过了几天,警察局局长终于开完会回来了,以为事情有解决的方法了。警察局却飘出了这样一句话:做这件事的人也许不是故意的。。。。
这就是守护我们捷胜古城的警察局。有事就畏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难道就只是个传说吗?难道我们农村小镇就人任人欺负吗?难道我们农村小镇的人就这么不配法律的保护?就没有资格寻求警察的帮助吗?
20111124 号发生的事距离现在 2011126 号已经 12 天了。警察还是默默无闻。就像没发生过。
难道老老实实工作,到头来就是这样的结局吗?对天看看还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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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7 13: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这个事件还没有解决吗,前几天就看到了。
发表于 2011-12-17 13: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图片挂了。。
发表于 2011-12-17 13: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片打不开
发表于 2011-12-17 13: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毛图片没有了…而且…对于执行机关…你懂的
发表于 2011-12-17 13: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片看不到
发表于 2011-12-17 13: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L没照片
发表于 2011-12-17 13: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
发表于 2011-12-17 13: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发表于 2011-12-17 14: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看不到了.嘎.嘎..
发表于 2011-12-17 15: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2-17 15: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到照片
发表于 2011-12-17 15: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月清 于 2011-12-17 15:59 编辑

楼主可将贴子编辑一下~
发表于 2011-12-17 15: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QQ空间上的图片时,不能直接“复制—粘贴”,必须先下载在电脑,再上传到论坛,才能显示的。
发表于 2011-12-17 17: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到图片
发表于 2011-12-17 20: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看不到
发表于 2011-12-17 21: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看不到
发表于 2011-12-17 22: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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