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回复:无故拖延复牌时间等情形
新浪财经讯 9月7日消息,东方集团(4.010, 0.00, 0.00%)6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银祥饲料有限公司、厦门海灵宝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厦门银祥食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51%股权,并成为这些公司的实控人。
此前,另一家上市公司龙大肉食(6.940, 0.10, 1.46%)曾于今年2月公告称,公司与陈福祥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以不超7.65亿元收购银祥集团51%股权。不过,龙大肉食最终于5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在交易方案方面未达成最终一致意见,交易双方共同决定终止收购银祥集团51%股权。
就在龙大肉食宣布终止收购的前一天晚上,东方集团即宣布收购银祥集团持有的下属饲料、肉业、豆制品、食品等产业板块子公司51%股权,公司股票也自5月30日开始停牌。而日前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后,东方集团复牌后股价盘中遭遇大跌,上交所就此事项也发来问询函。要求公司与厦门银祥的具体谈判工作,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故意拖延复牌时间的情形。
就此,东方集团表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及时披露本 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提示广大投资者本次交易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不存在滥用停牌、无故拖延复牌时间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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