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半年,共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逾772.35万元。 该市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强化信访措施和健全仲裁调解机制,实施信访工作动态管理和领导包案跟踪制度,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实现信访无积案、错案。同时,建立矛盾纠纷预防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职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矛盾及时化解。该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覆盖率达100%,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为100%。 同时,该市劳动保障、规划建设、监察等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大力度查处拖欠行为。特别针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出现新的拖欠,切实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利用“两网化”管理手段动态监控企业劳动用工,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集中解决本地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清欠督办,及时查处劳动违法案件,使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此外,该市劳动保障部门着力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非公有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和整治,先后检查用人单位487家(次),查处劳动违法案件20宗,涉及295人,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待遇共772.35万元。﹙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李济超 通讯员 郑锦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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