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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政] 倾听公仆之声,感悟为民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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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 11: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追踪汕尾市红海湾区遮浪街道红坎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坤务维权之旅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近日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一句“有权不可任性”,不仅赢得了在场代表委员的热烈掌声,也引发了网上网下群众的热烈讨论。李克强总理说到的“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这些问题的存在说到底也是权力“任性”在作祟。可以随意扩张的权力是任性的权力,毫无约束的权力是任性的权力。这种行使权力的“任性”,使一些群众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并因此受损。
——题记

       人民公仆为人民,政府就该为人民用好权。有权不可任性,是时代发出的最强音!在我们身边,也看到了很多不任性用权,而是用权为民的人民公仆,汕尾市红海湾区遮浪街道红坎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坤务就是其中之一。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黄坤务一生的追求。在任村书记期间,黄坤务把自己所有的时间和心血都默默奉献在红坎村这片养育了他的故土上,他把乡亲们的期盼和愿望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他认为这样做就是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到农村基层群众中,使他们感到幸福。
        去年本刊曾关注过关于红坎村村民成立维权协会的始末,黄坤务因顺应民意与村民共同组织而受到行政处罚,一审将红坎村“成立维权协会”定位非法,而后他一直带领村民追求合法权益,并提出申诉,前不久获悉,二审有了结果,仍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今期本刊对此事件继续追踪关注,在尊重审判结果的同时,也深入倾听这位人民公仆的声音,倾听村民的声音。还原客观事实,用媒体“第三只眼”,观察有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传递人民群众合法维权的诉求。
人民公仆为人民
群众眼中的好村官
        黄坤务不但是实干有为的干部,更是一名老党员,早年在外打拼,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情系家乡的他,怀着家乡人民的期盼,2008年毅然放弃自己优厚的职位,在当地村民和党工委的推荐下,回到家乡红坎村担任村干部,义无反顾地扛起了为全村老少谋福利的重任。
        任红坎村委干部以来,黄坤务始终走群众路线,坚持权为民所用。在村民眼里,黄坤务是一位朴实而又大公无私的好书记,他时刻想着村民的利益,时刻心系百姓、胸怀集体,他以平凡质朴的生命诠释了共产党人的责任意识。多年来,黄坤务扎根基层,为民办了许多实事,他默默无闻大公无私的付出,得到了红坎村民的肯定和爱戴。
         任职期间,为了更好地为村民办事、议事服务,他多方筹集资金10多万元修建了村办公大楼,还购置了一整套办公用品,改善了服务条件。为了解决村民行路难问题,黄坤务积极多方奔走,得到了村内外公益志愿人士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有关部门重视,已完成了环村道、防潮堤全长2.5公里、铺筑路(堤)基2公里、路肩石挡土墙800米。
       四石柱村是红坎行政村的一个自然村,是省、市多年推广的生态建设示范村,黄坤务积极响应上级党委的号召,以四石柱自然村为榜样,促进红坎村主动整治卫生环境,推动生态建设示范村再上台阶。在红坎村实施了“净化工程”;拆除半废弃公厕,清运粪土,迁移养猪场,清理长期堆积垃圾3000立方,平整填充新土8000立方,建设环村花池、组织村民种植各式花木20000多株、安装绿化供水管道、落实专管理,对湖滨路电杆线路整改及两边林木进行修枝整容,建设村民健身广场,配置健身器材、蓝球架、绿廊、灯饰、设置老年人活动室,为村民提供健身、休闲、娱乐场所。2010年,四石柱村再次掀起生态建设高潮,发动捐赠300多万元投入生态建设,改建了文化体育广场、村民文化室,成为汕尾市第一批文明村。
       虽然做村官薪水不多,然而,自任村干部以来,黄坤务却始终公私分明,保持清正廉洁,他深知群众的疾苦,从来不任意挥霍,账目实行财务公开,坚持事事为群众着想,凡事让群众得益。每逢过节黄坤务都会亲自上门慰问村里的孤寡老人、五保户、老党员,给他们送去了温暖,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倾听公仆心声
公正对待人民维权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句话温暖了亿万国人的心。在中国深化改革的今天,特别是三农改革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众多问题。红坎村村民酝酿成立维权协会就是一个例子,村民酝酿组织维权协会一度被误解为非法,黄坤务和一些村民因组织该协会事宜,为村民起草协会报批必具文件,而被实施治安行政处罚。
        通过梳理资料了解,此案来龙去脉大体如下,红海湾公安分局对黄坤务等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所查明的“事实”,就是黄坤务与陈烈坡等人酝酿成立遮浪红坎村红坎(村民小组)村民维权协会,预备2014年6月17日中午在村里神宫前召开已经报名登记为会员的村民会议。被申诉人在答辩中一再将尚在酝酿中,未有成立的村民维权协会当作已经成立的协会对待,并认定属“非法组织”,按非法组织予以取缔。
       据了解,红村酝酿成立村民“维权协会”,是正当表达人民意愿之举,是村民们迫切希望解决本村集体资源,集体资金、集体财产被某些人长期非法侵占,选举权长期被少数人非法操控剥夺,集体经济账目长期不清等村集体内部存在的问题。红坎村酝酿成立的村民维权协会,是村民自发自愿的行为,是人民意愿的正当表达,其宗旨、愿望是组织起来学习了解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自觉依法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一张由二十几个普通村民发起的《宣言书》一经贴出,几天就有几百村民签字的现象,足以说明村民需要联合维权的诉求和意识已非常迫切、强烈。
        据黄坤务透露,村民酝酿开会是多年来的普遍渴望,他们长期没有依法产生的村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也没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自治组织机构,他们需要联合起来,才能竭力抵制村里强权势力恣意侵吞剥夺村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参会的人是红坎村一个村民小组的村民,地点议在老村内妈祖庙前,没有准备游行,也没邀请记者。针对的是村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长期积蓄又没解决的矛盾问题,没有针对政府。事实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村民小组村民,在自已所有的场地内,主动自觉开会议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共同利益问题。
       在客观事实面前,黄坤务问心无愧,他认为一审、二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程序违法,所作出判决,属枉法的行政判决。目前,黄坤务依法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他希望省高院对本案进行审判监督,认定事实,作出再审的公正判决。

不任性用权
构建法治和谐社会
       本刊通过深入持续追踪报道,旨在客观还原事实,为人民公仆提供一个传达心声的平台。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要做到依法治权,“有权”要依法、用权也要依法、任性了就要依法受到处理。只有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真正实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才能构建法治和谐社会。
         对于三农改革发展中产生的矛盾,黄坤务希望村民正当的愿望表达得到重视,群众的利益得到很好的维护,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各种矛盾,以增强党和国家的公信力。无论岁月更替,黄坤务始终秉承一位党员一个好村官所应有的品格,坚持立党为公,扬清风正气,时刻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己任,一心一意将心思和精力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搞好三农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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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 13: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点赞,好官人民必拥护,芳名必垂青千史。
发表于 2015-10-1 13: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应该多加宣传,竖立典范。
发表于 2015-10-1 16: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好人好事  该文出处?作者是楼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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