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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祝经济水平全省倒数第一、二名的汕尾市,交上了全省第三高(网络查到东莞第一,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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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3: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度的汕尾市海丰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又开始要缴交的,这几年了由20元开始,一步一步的迈向了全省第二高(深圳没有这种医疗保险,所以不计),目前以制造业最为发达的东莞名列第一(去年缴交495元,今年不知没有升。)省城广州市的167元名列第二,汕尾市海丰县和陆丰市名列第三,汕尾城区和陆河的没有打听到,暂时不好评价,(乱写是犯法的!)

QQ图片20151125134607.jpg


作为全省经济水平倒数第一、二名的地级市,何以保险金名列全省第三名呢?其中有没有什么创新的手法呢?有没有黑幕??好多市民朋友都在问为什么今年的医保费一下子高了这么多!希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同志出来走两步!


       经网络查找确认(如果网络有错,请跨省去抓发帖的人),汕尾市周边地级市,大多只需缴交120元。与汕尾市拼全省倒数第一、二名的云浮市,也是120元。为什么汕尾市海丰县就要交150元,这多出来的30元,打算用到哪里去?与村委会的领导谈过缴交医保金额为什么一年多了80元(2015年70元)村领导说上头的领导有组织专门开过医保的会,说到缴交金额时,说汕尾市需缴交的金额是全省最低的(上头领导当现在的市民全部是文盲)。在百度一搜,发现广东省其它地级市大多都有在网络上公布本市的医保金额,而汕尾市则是没有正式公布,且在其它地区的政府报刊中还看到,2015年度海丰县的需缴交的医保金额是50元(http://m.xiangrikui.com/shehuibaoxian/detail/424959.html),而实际缴交是70元,这20元又跑哪里去了?全县参保人数69多万人,这条数粗粗!有网友发帖问政,估计无回应(http://wz.wen.oeeee.com/3g/202263.htm)




下面附上在百度搜到的关于2016年的广东省各地级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交情况,如果数据失实,请网警根据附上的链接去抓发帖的人,与本文的作者无关!!




  • 广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2016年上调至167元


2015-07-09 10:14:43.0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有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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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是2016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记者8日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明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将上调至167元/年(从化区的标准为134元/年),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400元,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及上限、大病医保待遇等标准将不发生变化。

市医保局方面提醒,广州2016年居民医保年度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待遇享受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由于非特殊原因下居民医保无法中途参保,因此广大居民医保参保人应留意具体的参保缴费时间,及时参保。

据了解,普通在校学生(含中小学\大中专学生,以下特殊说明的除外)的参保手续将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份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已参加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城镇户籍参保人,家长应在2015年8月14日前到街道办理停保手续,开学后统一由学校办理参保手续。

此外,对于民政、残联资助人员,应由本人或代理人前往户籍所属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其中,大中专学生由所在学校办理,中小学生随家庭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链接:http://henan.163.com/15/0709/10/AU2TSAIG0227019T.html


  •   .汕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将统一  


2015-07-01 06:46:40来源: 南方网作者:我有话说(1人参与) 字号减小字号增大
城乡居民参加汕头市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将由原来的两个档次统一为一个档次,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南方网汕头频道讯  据《汕头都市报》报道,日前,市人社局公布《关于调整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7月2日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指出,城乡居民参加汕头市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将由原来的两个档次统一为一个档次,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同时还将提高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2011年市政府印发了《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在汕头市建立了统筹城乡的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几年来,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得到有效保障。近2年来,国家和省在逐步提高参保人补助标准的同时,要求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也逐步提高,目的是平衡政府与个人的责任,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总体筹资的比重。为此,市人社局拟订了《关于调整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公开征集意见。

  记者了解到,目前汕头市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自行选择缴费档次,一档为每年30元,二档为每年120元。《征求意见稿》里指出,从2016年起,汕头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统一为一个档次,即每人每年120元。与此同时,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方面提高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将原按一档缴费的参保人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二档缴费水平的基础上,将参保人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再提高5个百分点,确保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整体提高。具体为:参保人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非定点医疗机构50%.

  此外,《征求意见稿》指出,参保人患门诊特定病种、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设立家庭病床、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蔡晓丹)
链接:
http://st.southcn.com/content/2015-07/01/content_127433608.htm


  • .清远城乡居民医保要交多少钱?今年有调整



来源:清远日报   2015-10-13 07:57:28   作者:   编辑:郭晓琼字号:T T
摘要:与2015年相比,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标准以及报销比例均有调整。其中,2016年度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学生除外)个人缴费标准定为每人每年509元。另外,2016年三级医院的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比2015年提高了5%。
   清远日报讯 记者黄扬梅 通讯员曹耀宝 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开始啦,时间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止。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与2015年相比,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标准以及报销比例均有调整。其中,2016年度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学生除外)个人缴费标准定为每人每年509元。另外,2016年三级医院的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比2015年提高了5%。
   2016年度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每人每年120元
   2015年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非本市户籍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9元;对符合当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员、五保户、军烈属、孤儿、纯二女结扎户,其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全额补助。2016年度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学生除外)个人缴费标准定为每人每年509元;对符合当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员、五保户、军烈属、孤儿、纯二女结扎户,其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全额补助。
   据市社保局医保科科长廖绍新表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全国2016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不低于120元。国家逐年增加财政补助及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是为了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就医需求及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2016年度三级医院就医医保报销比例将比2015年提高5%
   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市内就医的,一级医院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二级医院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三级医院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与2015年度相比,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级医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也就是说,三级医院的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比2015年提高了5%。
   廖绍新介绍,目前清远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中医院及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为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主要为各县(市、区)人民医院、部分中医院等,乡镇卫生院均为一级医院。具体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相关信息可登录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查询。
   12月31日前参保人要选定一家公布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廖绍新提醒,参保人必须于每年的12月31前,在公布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选定一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劳动保障事务所备案,作为其本人2016年度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登录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或至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若在12月31前不进行预选(变更)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默认参保人上一年度的指定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不变。
   参保人自缴费后的1月1日起在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廖绍新强调,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收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的,只能在下一年度办理参保或续保缴费手续。参保人未缴交年度医疗保险费的,自行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征收期外可办理参保缴费的人群,即可以中途参保的人群为新生儿、新落户居民及当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暂停参保缴费的居民。


http://www.qyrb.com/html/201510/13/1044918.html


  • 云浮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2015-10-23 10: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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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新生儿,不含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市就读的大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等。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保。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未办理户口迁入的配偶和未入户子女,可在集中缴费参保期内随户参保。

新生儿必须缴费参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参加了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在本市常住的非劳动力直系亲属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与我市城乡居民同等的财政补助政策待遇。其他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凭居住证明和身份证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医保费包括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全额承担。

已办理入户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缴费参保手续。其中,出生3个月内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出生3个月后的新生儿及其他人员从缴费参保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缴费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下旬至12月20日为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参保期。城乡居民应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指定受理点办理缴费参保手续,农村居民参保可由镇、村干部上门收费。

3.缴费标准。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4.住院医疗费报销规定。参保人住院治疗,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产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1)起付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级300元、二级600元、三级900元;我市确定并公布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市外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

(2)报销比例。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级85%、二级70%、三级60%;我市确定并公布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55%,市外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50%。

5.住院分娩报销规定。参保产妇住院分娩的,顺产、剖腹产均按每例500元内据实报销。

6.医疗费报销时限。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因意外受伤或系统登记资料不全的不能办理即时结算,与市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一样,出院后三个月内凭《城乡居民医保证》、参保交费发票、身份证(户口簿)、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住院收费发票原件、社保卡复印件等资料到参保地镇(街)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逾期不予办理。

7.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按下表规定执行。在首次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报销时,应提供县级或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该诊断证明须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临床医师签名、医务科(或相关科室)审核并加盖公章。每次办理报销手续均须提供医院收费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并于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报销,逾期不予办理。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表



8.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6万元(不含大病保险和普通门诊)。

    9.我市确定并公布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广州市: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市儿童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深圳市:深圳市人民医院。佛山市: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肇庆市: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肇庆市中医院、德庆县人民医院。茂名市:高州市人民医院。梧州市:梧州市工人医院、梧州市人民医院、广西桂东人民医院、梧州市精神病医院、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梧州市中医医院。

10.普通门诊报销办法。参保人在参保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按50%支付,每一参保人每次最高支付限额25元,每一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0元。纳入规范化管理、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可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为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上述规定核发普通门诊待遇。

11.大病保险赔付办法另行公布。

12.本资料未列事项以文件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云城区8822783;云安区8633108;罗定市3923056、3925066;新兴县2913699 、2979392 ;郁南县7593402。

http://www.yfrs.gov.cn/News/newsInfo.do?newsId=8561


  • 梅州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及待遇标准上调


我市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及待遇标准上调
梅州网  www.meizhou.cn  2015-09-24 09:09   来源: 梅州日报
[报料热线] 2301111 13411225588 [报错有奖] 2278888
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方面   ●市内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提高至80%   ●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提高至65%   ●市外医院支付比例提高至60%   ●市内一级医院住院支付则保持90%不变。
  本报讯 (记者严海苑)昨日,记者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待遇标准将进行调整。调整后,缴费档次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和大病保险待遇标准有所提高,更多的城乡居民将从中受益。
  缴交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
  据介绍,明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再设档次缴交,缴交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随着缴费标准的调整,相关医保待遇也有所提高。在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方面,市内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提高至80%,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提高至65%,市外医院支付比例提高至60%,市内一级医院住院支付则保持90%不变。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也随之调整,提高至45万元(不含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方面,起付标准降为1.2万元;年度累计6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60%;年度累计超过6万元(含6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7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5万元。
  集中缴费时间已开始截至11月30日
  据介绍,我市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启动。首次参保人员,应先到所属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幼中小学就读的外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再到社保部门委托的邮储银行进行缴费。连续参保人员,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缴费,城镇居民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参保缴费。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持缴费通知单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对于城乡五保供养对象、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其个人缴费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予全额补助。
  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参保群众应于今年11月30日前到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及时办理缴费参保手续,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足额缴纳参保费用,特别是通过银行卡关联缴费的参保人,应注意及时预存入足额资金以供扣款缴费,以保障2016年度居民医保待遇的顺利兑现。
  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方面
  ●市内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提高至80%
  ●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提高至65%
  ●市外医院支付比例提高至60%
  ●市内一级医院住院支付则保持90%不变。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也随之调整,提高至45万元(不含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方面
  ●起付标准降为1.2万元
  ●年度累计6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60%
  ●年度累计超过6万元(含6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70%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5万元。
  制图/叶颖聪

http://www.meizhou.cn/2015/0924/413324.shtml



  •   河源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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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4来源:河源日报编辑:我要纠错

摘要: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该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相应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额度提高到25万元。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9月14日讯: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该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相应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额度提高到25万元。
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A档:每人每年50元;B档每人每年120元。而近日印发的《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则针对《办法》有关问题作出修改完善。
《通知》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取消A、B档,统一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20元。对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二级以上)的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指由市、县区民政部门核发“低收入家庭证”的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五保户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特殊人群,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而其他参保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
报销额度: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5万元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且超过住院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医院25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医院1000元)的医疗费用,《通知》规定,取消A、B档报销比例,统一为市内一级医院92%、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市外医院55%,非定点医疗机构45%的标准执行。
相比《办法》规定的A档报销比例,相应增加了17%、10%、10%、5%和5%;相比B档报销比例,市内一级医院增加了7%,二级医院和非定点医院机构持平,三级医院和市外医院减少5%.
未经批准自行转院或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相应下调10%.
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含特定病种门诊补助),《办法》规定,A档为18万元,B档为23万元;《通知》则对此统一提高到25万元。
参保人自缴费后的下一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特殊情况:低保等人员可中途参保次月享受待遇
缴费期结束后,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重度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而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的,新生儿在出生年度内按新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其他人员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http://insurance.cngold.org/c/2015-09-14/c3549460.html


  •   潮州市将调整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和待遇标准



2015年10月09日 22:57 来源:中国新闻网2
  据《潮州日报》报道,记者昨天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潮州市将调整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并自2016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部分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据悉,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仍设置两个缴费档次。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A档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60元,B档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4元调整为120元。
  与此同时,我市自2016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一是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按2015年B档标准执行,即:本市一类医院88%、本市二类医院83%、本市三类医院68%、外市医院58%。相当于原A档参保人住院报销比例全面提高3个百分点。
  二是提高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由原20万元分别提高为A档24万元、B档30万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由原23万元提高为35万元。
  三是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由原单次限额1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年度累计限额3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提高为单次限额20元(含一般诊疗费)、年度累计限额1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
  四是提高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年度累计支付限额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患有一种指定慢性病的,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2000元提高到2500元,同时患有多种指定慢性病的,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职工医保参保人患有一种指定慢性病的,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同时患有多种指定慢性病的,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

http://www.gd.chinanews.com/dcs/2015/2015-10-09/120/9945.shtml


  • 广东惠州市2016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重新修订的《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根据《办法》,惠州市将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和门诊报销比例,调整住院起付标准,增加门诊特定病种项目等。
2016年度惠州市将提高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居民医保A档缴费每人每年从80元提高到120元,B档从170元提高到200元。本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提高主要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最低缴费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缴费标准后,增加的居民医保基金将用于提高居民医保待遇。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居民医保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最高限额A档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B档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居民医保A档的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居民医保B档的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居民门诊年限额标准:A档为500元,B档为800元,参保满一年后符合特定门诊病种有关规定的,还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特定门诊项目共有34项,其中10个大病种的特定门诊年限额,根据不同病种,限额为1.5万至7万不等。
参保居民自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减少20个百分点(异地就读的学生除外),到市外非定点医院基金支付比例为A档40%,B档45%。
根据规定,具有惠州户籍的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惠州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式是一年一次,因此参加居民必须及时缴费。

http://ftp.51test.net/show/6185570.html



最后终于找到汕尾海丰的

2016年海丰城乡居民医保每人需缴纳150元
2015-11-24 06:49| 发布者: 0660gocom| 查看: 1405| 评论: 1
摘要: 海丰县2016年度城乡医保已经可以缴纳了!这次医保的各项内容有所变化多,不过最吸引人关注的莫过于,从去年每人每年70的参保费用变化到150每人每年。更多详情请咨询海丰人社局:0660 6699911或者 114 转一、参保时间 ...
海丰县2016年度城乡医保已经可以缴纳了!这次医保的各项内容有所变化多,不过最吸引人关注的莫过于,从去年每人每年70的参保费用变化到150每人每年。


更多详情请咨询海丰人社局:0660 6699911或者 114 转
一、参保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12月底(请咨询当地居委为准)。
二、参保地点:参保人凭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村委)缴费参保或使用社保卡到各人社所、医保经办点缴费机参保。
三、缴费标准:每人年150元。低保户、五保户、孤儿、重度残疾、优抚对象(凭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由政府全额资助。
四、参保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参保,错过参保缴费时间的不得补缴或中途参保;新生儿应在出生后尽快办理入户手续,并在出生日起三个月内参保。
五、参加了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的人员,如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先到社保部门办理暂停医疗保险手续后才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以上事项,请各位居民相互告知并抓紧时间办理参保手续,以免错过参保缴费时间。

http://www.0660go.com/article-52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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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5 13: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费了一个美好的午睡时间,希望能听到上头领头合理的释疑!
发表于 2015-11-25 15: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这事现在全汕尾的微信里都传开了,看看到时这医疗保险会不会因为社会议论而减少。如果减少了就说明………………
发表于 2015-11-25 16: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无意中听说这样一个现象:

每年的农合实际上国家只需要每个人交我们现交的费用的一半而已,比如我们村委要我们交100元每人,实际上国家才需要我们交50元每人而已。但是为什么我们要交100元每人呢?另外50元是“孝敬”各级政府部门的。

就好像我们村在第一次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的时候,是每人交20元(我记得那年好像是20元)。但是这是我老婆的村(是我错在村子的隔壁村)却要交40元。同一个镇的,不同自然村。我们的交20元,我老婆所在村交40元。这是什么原因?不用说都知道啦,我老婆所在的村的干部贪污。是不是这个道理?大家去想想就知道。

话说回来,如今汕尾人民的这些保险费用要提高,可能国家真的要我们多交点,但是现在的中国共产党高层以及中央政府是要老板姓好的,是真心为老百姓谋求福利的。但是到了汕尾这个地方,那些官员就不是这样了。他们违背了中国共产党的党章以及作为一个地方官员的最基本为官之道。在这些人民的救命保险金中动手脚。,试问这些官员吃了和拿了这些钱之后,子孙后代要活着正常才行
发表于 2015-11-25 17: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来给官吃
发表于 2015-11-25 17: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上现在传的很广的也上这个事,老百姓对这个翻倍增加社保费用很是不解和不满!这是不是也是石杨新政的一部分?
发表于 2015-11-25 18: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11-25 19:11:4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买就买!又没人迫你买!政府的创收最要紧…管你地方百姓的死活!十几年前汕尾已经步入小康,过了十几年汕尾己经进入大坑(康)社会!不过这回不知要坑了多少老百姓!
发表于 2015-11-25 21: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外地没有这种保险买,买的是社保每月600元,一年是7200元。加上税费每年超过一万,不明白150元/年为何喊高??能解释下汕尾现在到底什么情况吗??
发表于 2015-11-25 22: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11-25 22: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11-25 23:42:3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6 09: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不想回 发表于 2015-11-25 21:38
我们在外地没有这种保险买,买的是社保每月600元,一年是7200元。加上税费每年超过一万,不明白150元/年为 ...

150元一年算起来也不算贵,我一年的商业险都是这个数字的20倍以上!只是为什么要让经济水平全广东省倒算第一名的汕尾市居民担负全省第三高的医保费用?这真的要出来解释一下!看周边城市都是120元,为什么汕尾就要150元?
发表于 2015-11-26 10: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11-26 11: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买行吗?我直接买商业险
发表于 2015-11-26 14: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11-26 15:47:4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市统一都是150,城区的已经在交了
发表于 2015-11-26 15:50:1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区文肓青年 发表于 2015-11-26 11:14
不买行吗?我直接买商业险

最好不要,商业险要全部自己出,出院后再拿单去报,报销也不多,你可以自己去问问,还是医疗保险划算,150保障很高,商业险你一年买150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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