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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增强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结合陆河消防工作实际情况,陆河县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士兵职责,执勤期间实行24小时军事化管理。
二、资格条件
1、18至30周岁的未婚男性公民;
2、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
3、体形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3000元,正式聘用工资4000元(包含社保);
2、正式聘用后每周享受2天假期,工作满一年享有10天带薪年假;
3、享受消防部队现役士兵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3日
报名地点:陆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五、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退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六、注意事项
1、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陆河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8007679110,0660-5511119
特此公告。
陆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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